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1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我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2023年8-9月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为畜禽肉及副产品、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蔬菜、水果类、和鲜蛋6大类,共抽取28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9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置。
2023年11月7日
附:本次检验项目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指标和要求。
检验项目
1.畜禽肉及副产品检验项目是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氯霉素、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2、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检验项目是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
3、豆类检验项目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环丙唑醇。
4、豆类蔬菜检验项目是噻虫胺、毒死蜱、甲胺磷、水胺硫磷、三唑磷、氧乐果、噻虫嗪、灭蝇胺、克百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倍硫磷。
5、豆芽检验项目是总汞(以Hg计)、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2计)、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6、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检验项目是敌敌畏、毒死蜱、甲胺磷、水胺硫磷、氧乐果、铅(以Pb计)、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氯唑磷、镉(以Cd计)、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7、茄果类蔬菜检验项目是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腐霉利、 噻虫嗪、噻虫胺、甲胺磷、杀扑磷、镉(以Cd计)、水胺硫磷。
8、鳞茎类蔬菜检验项目是镉(以Cd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甲胺磷、杀扑磷、噻虫嗪、水胺硫磷、三唑磷。
9、水生类蔬菜检验项目是镉(以Cd计)、氧乐果、甲胺磷、水胺硫磷、杀扑磷。
10、叶菜类蔬菜检验项目是毒死蜱、氧乐果、甲胺磷、水胺硫磷、敌敌畏、杀扑磷、阿维菌素、啶虫脒、噻虫胺、甲拌磷。
11、芸薹属类蔬菜检验项目是毒死蜱、甲胺磷、乐果、噻虫嗪、三唑磷、氧乐果、杀扑磷、水胺硫磷、敌敌畏。
12、水产品检验项目是镉(以Cd计)、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诺氟沙星、 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
13、柑橘类水果检验项目是丙溴磷、三唑磷、杀扑磷、氧乐果、氯唑磷、毒死蜱、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
14、核果类水果检验项目是苯醚甲环唑、氧乐果、甲胺磷、敌敌畏、吡虫啉、氟虫腈、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糖精钠(以糖精计)。
15、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检验项目是敌敌畏、多菌灵、氯吡脲、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联苯菊酯、克百威 。
16、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检验项目是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啶虫脒、甲拌磷。
17、仁果类水果检验项目是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啶虫脒、甲拌磷。
18、鲜蛋检验项目是地美硝唑、氧氟沙星、沙拉沙星、恩诺沙星、甲硝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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