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2-05543 | 主题分类 | 土地;矿产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天门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的公告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文件《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4号)要求,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班对辖区内56个历史遗留矿山进行了核查,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核查认定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结果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告期30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图斑核查详细结果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件:天门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表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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