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0895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卢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名称
卢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春季畜产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卢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春季畜产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09:19 来源:卢市镇人民政府

镇畜牧服务中心、镇屠宰场、各规模畜禽养殖户:

为了确保我镇2023年春季畜产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按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现将《2023年春季畜产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卢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2023春季畜产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镇2023年春季畜产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按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2023年春季畜产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胡振宇同志为组长,副书记董维同志、农办黄文杰同志为副组长,畜牧中心主任骆德方为组员的畜产品安全领导小组。

二、强化工作责任

1、畜牧服务中心应与辖区内规模养殖户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

2、畜牧服务中心应制定日常的监管计划,有详尽的监管记录和检测档案资料,每月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进行巡查和抽检工作。

3、按要求完成“瘦肉精”抽检工作。

4、对规模场、兽药经营户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三、强化工作纪律

畜产品安全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任务重,责任大,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定要抓好抓落实。镇政府年终将此工作纳入考核结账范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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