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市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19 17:41 来源:卢市镇人民政府

为落实民政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镇结合实际,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分类梳理整改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按时高质完成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严肃整改省委审计委员会审计指出具体问题。

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认真对照省审计通报“部分地方救助补助资金结转、拨付不及时”“救助政策执行不到位,少付、应保未保和违规享受救助待遇”“少数集中供养机构挤占挪用、虚报套取救助补助资金”等三个方面的问题,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施台账销号管理。将每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做到查核清楚、整改到位、整改彻底。并深入分析原因,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促进标本兼治。

(二)分领域深入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社会救助领域:

自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具体任务如下:

1.排查纠治“人情保”“关系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排查干部亲属有无靠人情关系获得救助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排查纠治“死亡人员吃低保”问题。

3.排查纠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社会救助资金问题。

4.排查纠治社会救助办理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问题。

5.排查纠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漏保”、对象动态调整不及时问题及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6.排查纠治不经调查核实、政策认定,直接根据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反馈的问题线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保障范围的“一刀切”问题。

7.排查纠治临时救助时效性不强、资金结余过高和救助信息录入不及时问题。

8.排查纠治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不到位问题。

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领域:

对全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养老服务领域存在问题清单逐一核查治理。具体任务如下:

1.排查纠治有无违背本人意愿或监护人意愿,通过强制签署协议,代管存折并随意支取等方式,非法侵占或处置他人财产问题。

2.排查纠治有无降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标准,克扣基本生活或照料护费等问题。

3.排查纠治有无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4.排查纠治有无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资金、管理资金和供养对象的集中供养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5.排查纠治有无消防、建筑、食品、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

6.排查纠治有无欺老虐老等服务质量问题。

7.排查纠治有无涉及制度管理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等其他问题。

社会事务领域:

1.排查纠治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不及时、安置不到位等问题。

2.排查纠治是否有违规将非精神障碍患者送进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问题。

3.排查纠治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坚决纠正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残疾人两项补贴福利以及违规或重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福利的问题。是否存在漏发、重发、多发等现象发生,全面排查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排查纠治死亡人员是否及时上报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审计指出的问题和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查找法规制度、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分类进行处置。当地能够解决的,要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规章进行解决;本地无法解决的,利用检查督查或总结报告反映。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制定印发《卢市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强化宣传教育,镇村两级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7月21日-7月31日前)。各村对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高龄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摸底上报。对照任务清单抓好整改。

(三)总结报告阶段(8月1日-8月10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民政局。

四、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由镇长胡振宇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卢继超、郭善庆、龚军丽、李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指导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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