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51173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石家河镇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08日
名称
石家河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08日

石家河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08 12:00 来源:石家河镇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石家河镇实有机构个数11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65人,年末在职人数42人,退休人员23人。其中政府在职28人,退休13人,财政在职14人,退休10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21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人员4人,退役军人服务站在职人员2人,“以钱养事”单位在职人员共15人。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关于乡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辖区内村委会(社区)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委会(社区)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取缔非法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家河镇部门决算包括:石家河镇机关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决算纳入部门决算汇总范围的单位共11个,包括:

1. 石家河镇人民政府本级

2. 石家河镇财政管理所

3. 石家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 石家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5. 石河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6. 石家河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7 .石家河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8. 石家河镇村镇服务中心

9. 石家河镇文广服务中心

10.石家镇农村福利院

11.24个行政村及1个社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3995.03万元,支出总计3950.0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99.66万元,减少9%;支出总计减少399.66万元,减少9%。减少原因是因为2020年土地出让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年收入399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5.0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3995.0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年支出399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项目支出278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399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60.4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34.63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20%。年初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399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60.4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34.63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20%。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6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 %;项目支出1949.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64万元,增加19%。增加原因主要是疫情防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1210.9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668.0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42.9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3.62万元、印刷费18.57万元、咨询费5.44、手续费、水费5.30万元、电费37.80万元、邮电费6.58万元、差旅费8.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1.91万元、培训费、公务接待费10.71万元、劳务费77.25万元、委托业务费12.94万元、工会经费3.42万元、福利费3.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5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3.13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公务接待费10.71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 2020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价值18.9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119批次,123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年初无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834.63万元;本年支出834.63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11.30万元,减少57%,减少原因主要有本年出地出让金及增减挂钩资金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系第一年公开,可比照部门预算公开的做法,不与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支出用途说明参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的项级科目说明。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82万元,办公费13.62万元、印刷费18.57万元、咨询费5.44、手续费、水费5.30万元、电费37.80万元、邮电费6.58万元、差旅费8.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1.91万元、培训费、公务接待费10.71万元、劳务费77.25万元、委托业务费12.94万元、工会经费3.42万元、福利费3.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56万元。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万。(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7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3 辆。其他车辆2辆。

(四)关于2020预算绩;单位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村镇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天门石家河镇双咀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计划三年内总投入1000万元,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实施绿化、硬化、亮化、美化工程,完善村内交通、水利和文化等基础设施,实现村民宜居宜业和村庄美化、亮化的目标。其中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别投入3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

2020年此项目发包人为天门市石家河镇双咀新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人为湖北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天门市石家河镇双咀新村,建设规模0.8万亩,实施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4月2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市奖补及地方自筹。总投资金额为4429599.24元。工程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类(道路、绿化);环境及卫生整治(村口整治、立面改造);公共服务建设(文体广场等);村级产业发展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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