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检平台抽查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8期)
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机构的检验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四部门联合检查组于9月24日—25日两天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对各环检机构9月份以来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报告、历史检测视频等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天门市南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车牌号为鄂R21833的车辆进行尾气检测的过程中未规范测量车辆发动机转速(发动机转速传感器吸附在货车栏板上),按《记分办法》第34条,对南洋公司扣3分处理。
天门承天国际君驰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在汽油线取样系统密闭性测试时操作不规范,按《记分办法》第29条,对君驰公司扣3分处理。
二、整改要求
天门市南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须将车牌号为鄂R21833的车辆问题召回重新检测,检测时规范使用发动机转速传感器测量车辆发动机转速。
天门承天国际君驰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每天进行取样系统密闭性自查时应规范使用气密性堵头,不得弯曲取样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环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杜绝一切违规现象,切实提升检测质量。
2.各环检机构要依法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主体责任,依法、科学、客观开展检测活动,积极配合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为防治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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