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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仲裁“联手”欠薪案件“速调”

发布时间:2022-10-10 17:12 来源:天门日报

近日,在市某民营医院会议室,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劳动者周某、李某、倪某3人投诉案件进行联合调查处理。经过近3小时的沟通协商,3人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案件由投诉举报转为仲裁调解,某民营医院分别在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内支付3人劳动报酬37685元。
  市人社局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合办案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持续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与仲裁员服务企业活动。该局建立监察、仲裁联合办案机制,即统一窗口受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劳动者的投诉符合监察处理条件的由监察处理;符合仲裁申请的,由仲裁受理;对于既有监察管辖又有属于仲裁受理范围的投诉案件,分类处理,不让劳动者反复跑。推行监察仲裁案件分类结案。对投诉到监察的案件符合仲裁调解的,由仲裁机构受理,依法出具调解书;对仲裁案件符合监察查处的,由监察立案处理,进入行政处理程序;对只属于监察或仲裁受理的案件,分办处理,各司其职。完善监察仲裁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监察仲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制定办案程序评价标准、办案质量效率评价标准和办案人员工作绩效标准。不断整合监察、仲裁资源,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监察仲裁作用,全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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