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
2023年9月12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向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发布征求意见稿,向各乡镇办场和市直有关单位发送了征求意见函,现将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 | 建议 | 采纳说明 |
市财政局 | 对第4页“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模式”内容提出如下意见: 1、对运维主体建议不要全部选择第三方公司。设施所在地乡镇和村有能力进行后期维护的,建议后期维护由所在地负责。所在地确实没有能力维护的,向生态环境局申请核准后报市政府安排保障。 2、对维护成本相对较小的如太阳能污水处理设施,建议由所在地负责。 3、新建设施建设招标要明确中标方负责承担的质保运维时间,期间的运维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 已将设施按照工艺划分不同的运维主体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建议将“明确工作职责”中“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共同探索做好农村供排水一体化收费机制”,修改为“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配合市发改委、市国投集团共同探索做好农村供排水一体化收费机制” | 已明确配合单位 |
网站留言共收到1条,结合实际,我局不予采纳,理由如下:
《天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中我市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原目标为40%,根据《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2025年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目标调整为50%。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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