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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保中心回复“安置房申请”

发布时间:2025-08-26 14:57 来源:​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网友“罗罗”:

想了解一下马湾户口有低保,能在城区申请安置房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回复

网友:“罗罗” 您好!关于您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安置房不是可申请的住房。我市可申请的保障房有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简称保租房)两种。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我市有稳定职业并建立了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城区危房搬迁户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城区居民须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主申请人取得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须满三年,其他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户口迁入须满1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75%(单身居民低于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无房(包括本人无住房和单位未提供住房),或虽有房但同住家庭成员人均低于建筑面积14平方米。

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新就业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大中专毕业不满5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

2、有人社部门招录(聘用)文件和用人单位的招录(聘用)证明,或有规范、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人及配偶、父母在城区无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须有劳动合同及人社部门已纳入本市养老保险两年以上的证明。

保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或虽有住房但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三)在天门市正式签订聘(录)用合同(就业协议)或办理个体工商执照自主创业。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科电话07285232289或到天门市钟惺大道58号2楼203室咨询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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