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网约车运行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2023-11-02 09:22 来源:天门网市委书记留言板

根据《天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我市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需要与在我市注册并取得经营权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经营服务协议,在签约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运营管理下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二、网约车车辆必须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裸车价格必须在12万元以车辆自行驶证初始登记日期算起不超过3年,且车辆户籍必须为天门上,籍。燃油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350毫米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提倡使用新能源车辆。同时,车辆还需按要求安装行驶记录装置、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制作统的网约车监督标识,缴纳相关保险。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方可从事网约车运营车辆一旦登记为网约车,必须从行驶证初始登记之日起计算,达到8年或者60万公里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 60 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 8 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二、关于网约车跨市经营问题,网约车必须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经营区域的,起迄点一端应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对违反本规定经营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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