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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享受“慢保”待遇的人员需要再重新申报吗?

发布时间:2023-10-18 14:46 来源:市医保局

不需要。一是已取得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内病种资格的参保患者,不需再次申请,按照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直接继续享受该病种待遇。

二是超出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的病种终止执行,原已享受该病种待遇的参保患者继续保留资格,逐步消化退出,不再接受申报;并且这部分病种支持异地直接结算,参保患者发生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凭有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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