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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0-18 14:47 来源:市医保局

一是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应凭处方为患者供应慢特病药品,并严格按照处方的用药品种、数量、剂量调剂发药,严禁串换药品。对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开具长处方,长期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最长不超过12周。

二是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应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严禁超剂量、超范围开具处方等违规行为。为参保人员妥善保存病历、处方、购药记录等资料,做到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可追溯、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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