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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办理情况(第三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12-25 17:35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25

    嘉宾宜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卫东; 十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 荆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朝安; 天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雷华。

    内容 12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办理情况。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第3次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发布宜昌胡正虎案、十堰赵新红案、荆州郑国平案、天门杨维长案等4起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办理情况,交流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做法。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宜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卫东先生;

十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先生;

荆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朝安先生;

天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雷华先生。

首先,请袁卫东先生介绍宜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宜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卫东:

各位记者朋友:

下面,我简要介绍宜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和胡正虎涉黑案有关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昌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各项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重拳出击,攻坚克难,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整体战,强力推进“六清”“六建”工作,形成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截至目前,全市打掉涉黑组织15个、涉恶犯罪集团32个、涉恶犯罪团伙161个,破获刑事案件1046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348人,“查扣冻”涉案资产5.38亿元,已执行到位2.8亿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24人。

胡正虎涉黑案是宜昌市打掉的首例“套路贷”案件,也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2019年10月30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胡正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胡正虎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9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今年6月2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一、基本案情及特点

2014年以来,胡正虎涉黑组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有组织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一是严重破坏经济秩序。该组织通过低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等手段,诱导被害人借款,以手续费等名义变相收取“砍头息”,并签订虚假的借款协议,非法获利上千万元。通过插手企业债务,干扰、破坏多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企业办公无序、员工离职、经营困难,多家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二是严重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46起违法犯罪活动,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由于受该犯罪团伙的胁迫,多名被害人极度恐惧,忍气吞声、不敢举报,有的受害人被殴打得伤痕累累,家无宁日,有的不得不遣散员工、关闭企业。三是严重拉拢腐蚀公职人员。该犯罪组织分工明确,安排专人公关,采取吃请和送钱、送物等方式,拉拢腐蚀一线公职人员,为违法犯罪活动寻求庇护。在胡正虎实施的多起故意伤害案件中,两名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出具假自首证明和适用非监禁刑意见。

二、办案的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专班攻坚,办案部门分别组建侦查、公诉、审判、执行四个专班,先后召开研判会议28次,逐案分析、整体研究,依法推进快侦、快诉、快审、快执。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适用关”、案件“质量关”,侦查机关先后走访28名受害人、90余名证人,固定大量物证、查明案件事实,形成了66本卷宗;检察机关全面审查相关证据,提出30余条补侦意见;审判机关依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不枉不纵。三是精准打财断血,全面收集证据,将调查取证与黑财查扣同步推进,涉案资产应扣尽扣、应冻尽冻,查封房产、车辆、现金、公司股权等价值1500余万元,依法判处财产刑1525.65万元,并全部执行到位,彻底摧毁了该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四是深挖彻查保护伞,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双专班”、市县联动,同步推动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共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8人。

三、社会效果

一是人民群众拍手称快。胡正虎等人涉黑组织被打掉后,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多名受害人向办案机关送来锦旗。二是社会治安明显好转。该案的终审宣判,对当地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并带动攻克了一批陈年积案。全市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和刑事立案数持续下降,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持续上升。三是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强化以案促改,下发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金融部门开展行业整治,全市银行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平均值,金融秩序得到有效净化。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请王济民先生介绍十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十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

各位记者朋友:

下面,我简要介绍十堰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和赵新红涉黑案有关情况。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十堰市提升站位,压实责任,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扫黑除恶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统筹谋划、雷霆出击、高压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十堰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2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件,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701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9.24亿元;对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04件795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59件545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失职失责和“保护伞”问题283人;整顿软弱涣散社区(村)党组织485个。

赵新红案是十堰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高、黑财种类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019年12月26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赵新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高利转贷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赵新红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6月10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

赵新红等人以高利放贷、开设赌场为主要手段,通过实施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形成了以赵新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敛财数额特别巨大。一是社会危害性大。该涉黑组织存在期间,以暴力、威胁、软暴力手段欺压残害群众,受害群众多达300余人。干扰、破坏多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为索要债务强行扣押公司行政公章,导致10多家企业因无法正常续贷而逾期违约,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二是手段隐蔽,资产查证难。赵新红等人为逃避打击,一直采用多种隐蔽手段操作资金往来,查获的19张银行卡和20余个银行账户全部用来转移、隐匿资产,加之其提前销毁部分账册,造成巨额资产查证难。三是软暴力特征明显。犯罪嫌疑人采用非法拘禁、贴身跟随、言语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对受害人实行心理强制,实现其犯罪目的。

二、案件办理做法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省扫黑办、省公安厅挂牌督导。十堰市委政法委启动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在全市调配100余名政法干警参与案件办理。政法各部门全程指导解决具体问题,认真把好法律关、政策关,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二是坚持深挖彻查。市公安局专案组梳理2015年来涉及赵新红的报警记录,循线深挖,从第一次收网抓获4名嫌疑人到扩线深挖抓获16人,从开始的3起案件到最后深挖出37件案事件。纪检监察机关彻查该案背后“保护伞”,对5名涉案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其中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坚持依法办案。郧阳区检察院先后13次就案件事实证据、涉案财产查控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补证意见;案件侦查专班根据检察机关补证意见高标准开展补证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郧阳区法院先后召开2次庭前会议,与案件辩护律师充分沟通,确保庭审活动公正高效;成立“黑财清底”工作专班,对种类繁多的涉案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认真甄别涉案财产并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判决生效的2.41亿黑财全部依法执行到位,彻底摧毁了该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

四是坚持以案促建。郧阳区法院就本案暴露出的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向茅箭区公安分局制发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全县宾馆旅社等住宿行业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黄赌毒”的专项整治,相关办案单位就此案共发出“三书一函”9份。茅箭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一案一整治”要求,以案促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全面整改到位,建立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

三、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一是社会治安持续向好。赵新红等人涉黑案告破,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社会治安秩序好转。案件发生地茅箭区2019年下半年群众对公正执法满意度大幅提升。二是法治力量充分彰显。通过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给全市群众和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及时、准确、清晰地传递了法治理念,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基层治理能力得以提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得到有效衔接,堵塞了行业监管漏洞,推动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请吴朝安先生介绍荆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荆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朝安:

各位记者朋友:

下面我就荆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郑国平、贺克坤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荆州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纪委监委、组织、政法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截至目前,荆州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6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7件,破获刑事案件738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691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9.12亿元;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24件584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04件526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36人。

郑国平等人非法采砂涉黑案是公安部督办的长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案。2019年12月20日,松滋市人民法院认定郑国平、贺克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郑国平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贺克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0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4月24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2014年起,郑国平等人为独霸长江砂石资源,先后利诱、打击举报人,排挤、驱赶外来船只,并暴力抗法,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秩序。一是疯狂盗采砂石,攫取巨额利益。该团伙以松滋涴市长江段为中心,分班次、分时段疯狂作案,非法采砂从长江上游的四川、重庆到长江下游的江苏,销售活动跨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福建等9省36地市,日盗采量达到万吨。通过家族控制,实现金砂采挖、提炼、运销一条龙运营。截至案发,共盗采卵石640万吨,盗采金砂2.27万吨,价值1.28亿元。二是组建“联营船队”,强收管理费用。郑国平等人打造了非法采砂船“华龙号”,并非法控制9条采砂船组成“联营船队”,通过殴打不服从管理的采砂人员,驱赶外来采砂船只等手段,暴力收取管理费,共收取管理费近80万元,当地卵石供货价比市场价高出两至三倍。三是腐蚀公职人员。该团伙以钱开路,打通港航、水政等环节,收买执法人员。邀请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入股,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资质的情况,纵容该团伙非法盗采。

二、案件办理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督办推动。2019年初,该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省扫黑办也将该案列入全省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明确省直政法机关领导包案指导,推动攻坚克难;荆州、松滋两级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现场督办,协调解决办案困难,有力推动案件办理。二是依法推进、攻坚克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抓捕、审讯、打财等专班,集中力量破案攻坚;检法两家分别组建精干办案团队和专家指导组,制定详细的公诉预案和庭审方案,推动案件依法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创新方法、打财断血。成立“打财断血”资产处置专班,协调各部门通过拍卖上缴、评估托管、移交处置等措施,对全部涉案财产依法进行分类处置,推动了案件“黑财”收缴清底,累计执行涉案财产8300余万元。四是以案促改、综合整治。纪委监委对涉案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市扫黑办牵头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成效显著。

三、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一是治安环境持续好转。郑国平等人涉黑案告破,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威慑。当地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25%,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二是市场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对砂石开采、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制度化管理,当地砂石料供应市场价格平稳、规范有序。三是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该案的依法办理,践行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修复了生态环境,保护了长江母亲河。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请雷华先生介绍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天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雷华:

各位记者朋友:

下面,我简要介绍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和杨维长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有关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门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全面压实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线索核查,加快大案攻坚,着力深挖“保护伞”,精准铲除“黑财”,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天门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46件,破获刑事案件219件,刑拘犯罪嫌疑人427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4件57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03亿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5人。

杨维长案是天门市办理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19年9月24日,天门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杨维长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杨维长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另责令杨维长等人向被害人退赔损失177万余元,追缴杨维长等人违法所得109万元。2019年12月18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2014年至2018年期间,以杨维长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盘踞天门城区、干驿等地,采取收“保护费”、强迫交易、垄断经营等手段,非法获利达286万余元,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一是充当“护场队”,疯狂非法敛财。杨维长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维护音乐会所秩序“看场子”为名,多次在KTV、电玩城等文化娱乐场所制造打砸事件,收取“安保费”31.5万元。二是利用“江湖恶名”,继续为非作恶。该恶势力集团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利用自身恶名,欺行霸市,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8起。三是实施“软暴力”,强行垄断市场经营。杨维长等人强迫音乐会所股东转让股权,非法获得分红70余万元;采取语言威胁等手段,垄断酒水供应,从中非法获利39万余元,在相关行业、领域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案件办理的主要做法。一是合成攻坚,提升质效。市公安局组建19人办案专班,集中力量破案攻坚;市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市法院组建精干办案团队,精心组织庭审,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市扫黑办强化跟踪督办,提高办案质效。二是深挖黑财,狠抓执行。市公安局坚持打财断血与案件侦办同步推进,依法精准查控涉案财产。市法院首次在刑事诉讼中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承办法官制作了18份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告人及其配偶、相关涉案人员的共计62个银行账户予以冻结,目前已执行到位涉案财产221万余元。三是源头治理,堵塞漏洞。政法机关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分别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发了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和司法建议书4份。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堵塞了相关领域监管漏洞。

三、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一是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上升。依法铲除杨维长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弘扬了社会正气。2019年群众安全感测评为95.83%,比上年上升了0.7%。二是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该恶势力犯罪集团覆灭后,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强大震慑,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辖区内打架斗殴、故意损毁财物、寻衅滋事等警情明显下降,2020年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4.96%。三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公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文化娱乐场所监管不力、乱象突出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关注的行业痛点、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根治,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法治日报记者:请介绍宜昌市在办理胡正虎涉黑案过程中,“黑财清底”方面的工作措施。

宜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卫东:

胡正虎涉黑案涉及黑财共计1525.65万元,目前已全部执行到位。主要是通过实行领导包案、专班推进、定期通报等系列措施,推动黑财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联动施策。政法机关与金融、税务、国资等部门协作,全面收集固定“黑财”证据,加大对涉黑涉恶资产的追缴、没收力度,制定《黑财处置工作建议》,加强侦、诉、审、执实时对接,实现快立、快执、快结。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线上查控与线下调查相结合,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举措,依法高效处置黑财。二是逐案攻坚。对全市54件重点涉黑涉恶执行案件,每起案件均成立由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人员组成的执行专班,由政法部门领导包案,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每起案件均制定“打财断血”总体工作方案,实行“一案一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扫黑办定期听取执行汇报,强化督办,补齐短板。三是提升实效。在用足用好常规执行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策感召,通过释法析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执行,耐心细致做好家属支持配合工作,促使涉案财产追缴执行到位,同时保证相关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和权益。

中新社记者:请问赵新红案“软暴力”手段有哪些具体表现?如何精准依法认定?

十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

本案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软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是:一是扣押债务人的出行证件,限制债务人出行活动;二是要求债务人定时定期到该组织住所报到,控制的同时伴随辱骂、恐吓;三是扣押与债务人相关公司的印章,财务U盾,驱赶上班员工、强锁公司大门等;四是跟踪贴靠、陪吃陪住等方法滋扰和限制他人自由。在行为特征方面有别于过去一般涉黑犯罪的打打杀杀。

由于上述行为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因此,十堰市扫黑办组织政法机关全面研判“软暴力”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政法机关依据《刑法》和《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依法认定赵新红等人的行为符合“软暴力”特征,构成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

楚天都市报记者:郑国平案作为非法采砂的涉黑案件,对长江大保护带来哪些影响?当地党委政府是如何加强以案促改工作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荆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朝安:

郑国平案团伙成员在作案中,危害航道安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令人触目惊心。一是破坏航道,预埋安全隐患。该组织非法采矿以盗采卵石为主,不分昼夜滥挖滥采,使河道千疮百孔,河基不稳,河床下沉,导致河床甚至航道变异,严重影响航道安全。二是水银倾倒严重污染水体。郑国平等人利用“洗金船”在长江中利用汞(水银)对金砂进行加工,生产废料水银被直接倒入长江,严重污染了水体。三是随意采挖破坏河床环境。长江松滋河道多为砂区,系鱼类产卵的重要区域,非法采砂直接破坏长江鱼类产卵场,极大影响了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在郑国平等人非法采砂涉黑案办理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我市在长江大保护系统工程中存在的短板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科学谋划、统筹部署、同步推进,全力打好长江大保护攻坚战。一是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组建由市主要领导挂帅、市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制发通告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多次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巡查,长江非法采砂得到全面禁止。二是开展造林复绿工程,拆除外滩违建房屋。实现长江岸线造林复绿2066亩,拆除1148平方米外滩建筑。三是完善落实河湖长工作机制,实行岸线管理员制度。严格长江排污口审批及监管。四是加强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全程监督地方党委和部门履职尽责,发出监察建议书倒逼工作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讲话精神,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奋力绘制“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新画卷,竭力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农村新报记者:我们注意到,天门市政法机关在办理杨维长案的同时,也运用“三书一函”这种方式。请问相关主管部门在行业清源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效果如何?

天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雷华:

行业清源是铲除黑恶势力土壤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监管领域的薄弱环节。为此,政法部门就该案分别制发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共4份,并持续做好跟踪问效。文化旅游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及时处理违规经营行为,排解矛盾纠纷,督促娱乐场所及部分文旅市场安装监控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消费型经营场所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成立专班上门走访、到店宣传。同时,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对消费投诉举报、信访信件进一步筛选、研判,重点针对生活消费领域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公安部门“护企小秘书”,随时联系市场主体,当好有呼必应的“店小二”。持续推进“亮警灯、保平安”工程,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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