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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安排布置《湿地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02 00:04 来源:天门日报

6月1日下午,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国璋、副市长杨寒,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张家湖湿地公园管理局负责人及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议就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湿地保护法》今日起正式实施,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工作重点,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取得实效,加强组织保障,全面提升全省湿地保护和治理水平。

全省会议结束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杨寒强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湿地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推动湿地保护法不断深入人心;要加强湿地的修复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完善湿地保护工作机制,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快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完善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湿地恢复费等制度,摸清“家底”,为我市湿地保护利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代表监督检查,并认真听取、办理意见和建议,形成促进《湿地保护法》全面贯彻实施的强大合力。(记者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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