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天门市不动产登记“降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相关措施》的通知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天门市不动产登记“降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函〔2021〕7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不动产登记费用和时间成本,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天门市不动产登记“降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8日
天门市不动产登记“降成本”持续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
一、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填写不动产带押过户合并登记申请,完善申报资料后自行选定金融机构,建立专项资金托管账户,金融机构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合并登记业务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托管资金划转拨付。
二、推行“验登合一”改革。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审批服务新模式,即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减材料,简流程、省时间 。
三、推行“交房即交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交房即交证”书面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土地、规划、建设工程、计划交房时间表及购房人的预告登记信息等相关资料,启动办证程序。
四、启动“五证同发”服务模式。推行天门市工业项目“五证同发”审批模式,实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即对“标准地”出让的工业项目,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契税,完成交地确认后,同一天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附《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五证,使企业在取得用地的同时具备项目开工建设所需手续,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和项目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减跑动。
五、推进“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一事联办”。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时,只需填写一份水电气网联办过户申请表,不动产工作人员将联办过户相关信息一次性录入不动产系统平台,信息实时推送至各相关部门,实现业务并联办理,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窗、多次、多个事项”向“一窗、一次、集成办理”转变,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提高办事效率。
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行一次委托,由同一家测绘单位(中介机构)为同一建设项目提供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产权所需的所有测绘服务,减少业主单位的委托次数,共用部分基础性测量成果,达到简化办事手续、共享数据资源、缩短测绘时间、节约测绘成本、全面提速增效的目标。
七、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在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专区设置专窗,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明确申请主体,现场见证签署文件,细化审核内容,启动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同时免收公证继承费。
八、落实惠企免费措施。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业企业落户报建市级行政审批(服务)“零负担”政策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40号)和《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文件精神,工业企业落户“零负担”,小微企业办理登记“承诺即免缴”,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九、证书免费邮寄。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可以自愿选择证书免费邮递到家服务,操作流程方便快捷,只需同步指定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即可帮忙免费邮寄,申请人可以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在家“坐等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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