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归档) / 边督边改
天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 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整改情况的公示(第七批)
发布时间:2022-12-07 16:50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
字号: 分享:

根据《天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天门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天环改指文〔2019〕3号)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现将我市拟销号的省编号第41518项问题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班反馈。反馈电话:0728-5221099;反馈邮箱:tmhbdc@126.com。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第七批

天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

          20221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