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及项目推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09:13 来源:天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及项目推进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尽快完善“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衔接协调。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切实发挥《规划纲要》的统领作用。各专项规划要与《规划纲要》衔接,保证规划目标、发展方向、生产力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有机对接。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相关规划之间对发展趋势的判断、需求预测、主要指标和政策措施要相互衔接,确保规划落地。

二、明确规划编制时间和流程要求。各专项规划要按照“规划对接—专家评审—分管市领导审定—政府常务会审定—公开发布”的流程,加快完成编制工作。要迅速完成规划对接衔接,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要邀请行业领域专家、相关部门对专项规划组织评审,确保规划科学性、可行性;各专项规划公布前需报分管市领导审定把关,视情况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各专项规划原则上发布时间不迟于630日,有上级规划的专项规划在上级专项规划发布后15天内发布。

三、完善专项规划项目清单。要瞄准国家政策导向和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谋划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滚动更新“十四五”规划项目库。要全面系统梳理本部门“十四五”规划项目,细化项目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完善项目清单。对已纳入湖北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项目,认真填报《天门市纳入省“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清单》(附件1)。

四、明确近两年拟重点推进项目。各部门要明确近两年拟重点推进的重大工程项目,认真填报《天门市纳入省“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2年拟重点推进项目清单》(附件2),连同附件1320日前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将汇总归类,建立重大工程项目进度月度报告制度,按月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确保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联系人:华伟18972622780

十四五”规划项目清单收集联系人:邓里17612730005

报送邮箱:592635274@qq.com


附件:1.《天门市纳入省“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清单》;

2.《天门市纳入省“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2年拟重点推进项目清单》。



天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1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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