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04-06 00:00 来源: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天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十二五”时期的形势和要求

  今后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很多机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我市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深入发展,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我市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战略,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应对危机和复杂局面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为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就业难”和“用工难”问题并存;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均有待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成长发展机制尚不健全;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科学的评价机制尚未形成;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劳动监察执法机制还不完善,劳动关系领域进入矛盾多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及基层平台建设比较薄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我们将牢牢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扩大就业,夯实居民消费基础;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提高待遇水平,改善居民消费预期;构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要求调整和优化就业结构,引导人力资源在三次产业间合理有序地配置,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的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要求加快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职业能力,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特别是人才资源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

  经过30年的改革实践,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机制基本形成,劳动要素流动性明显增强,劳动者对养老、医疗、就业服务、失业保险等公共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公共管理与服务体系,构建完备的市场环境,并提供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在市场配置生产要素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过程中,需要广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建立公平合理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初步建立,需要进一步完善工资正常增长和激励、约束的长效机制。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以转变用人机制为基础的各项改革力度。发挥政府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与宏观管理的主导作用,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建立以责任为核心的法制政府。

  (三)社会加快转型,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城镇化加速是社会转型的重要表现。《天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末,我市城镇化率将由“十一五”期末的45%上升到55%,解决城镇人口的就业、医疗、养老等问题,将成为一个严重的挑战。而农村转移劳动力是城镇人口机械增长的一大主因,需要通过制度安排,保障他们平等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提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帮助其逐步融入城市。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据统计,“十二五”期末,我市老龄化率将超过15%,比“十一五”期末上升3个百分点,养老和医疗保险费支付压力增大,退管服务任务加重。需要进一步加大社保基金扩面征收力度,扩大基金规模,提高保障能力,研究和创新退管服务的方式和手段。

  转型期社会结构异质性增加,社会群体增多,利益诉求多元化。需要通过完善政策和制度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利益需求,妥善调整劳动关系,加大维权执法力度,积极做好军转干部安置与服务工作,消弥各种矛盾。随着管理方式的社会化和管理手段的信息化,需要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金保工程建设,下沉管理服务重心,更加贴近群众、贴近民生。

  (四)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十一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各个领域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随着工作的深入,政策、制度、体制、机制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日益显现,这些问题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突破点和着力点,需要进一步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促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健全规范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探索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完备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和工资保障机制,研究合理调整各类群体工资收入差距的政策;进一步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和评价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公务员发展空间狭窄、激励机制不足的问题。探索建立新的军转安置制度;进一步壮大和改善人才队伍总量和结构,健全促进人才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价值的社会认可度,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劳动标准体系,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劳动监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稳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为天门实施“三大战略”、推进“四大跨越”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社会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要求。从促进富民、惠民、安民出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缩小不合理收入待遇差距,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人才优先。把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着力解决制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不断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4、坚持统筹兼顾。把统筹兼顾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法。从市情出发,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坚持强化基础。以基层为重点,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健全服务网络并向基层延伸,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发展目标

  1、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五年城镇新增就业9.5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10万人,为企业输送员工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2、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十二五”时期力争组织各类培训15万人,其中再就业培训1.5万人,就业前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0.5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2万人。

  3、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6万人,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80多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万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普遍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75%、70%。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98万多张,覆盖60%人口。

  4、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到2015年,人才总量达到75000人左右,其中,高层次人才占人才资源总量的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0%。第二产业人才资源达到50%,第三产业人才资源达到20%。高、中、初级职称人才比例更加科学,高级职称人数比例达到6%,中级职称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8%,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20人年。

  5、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员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并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军转安置政策制度逐步完善。

  6、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决定和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职工工资水平合理较快增长,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我市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7、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实体化基本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以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为基础的预防预警机制基本建立,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8、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构比较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三、“十二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完善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在推进新兴产业发展中开拓就业新领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拓展就业空间,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创业规模。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对促进就业的作用,推动一批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精,树立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落实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人员就业。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灵活就业的扶持政策。

  2、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优化创业政策环境。进一步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跟踪扶持。主动扶持胡市草编、彭市渔网、天门蒸菜、杨林大棚蔬菜、九真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弘扬创业精神,树立一批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创业舆论环境。

  3、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畅通大学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渠道。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加大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援助力度。多渠道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加强就业信息引导,通过举办大型招聘会、专场招聘会、做实日常职介、乡镇与企业结对招工、以工招工、校企对结等形式搭建劳务信息对接平台,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和职业培训,努力缓解“就业难”、“用工难”问题。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妇女、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消除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的社会环境。

  4、大力加强职业培训。

  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今后五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做到“就业一人,培训一人”;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带动一批”。

  5、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完成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的统一和改革,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整合公共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对劳动者的免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人力资源供求信息采集和发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6、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加快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产业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服务就业能力明显提升。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进战略,打造一批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发展,完善人力资源服务链,形成集聚效应。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快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

    (二)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1、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建立健全工伤预防、经济补偿、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优惠鼓励政策,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等社会机构提供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产品和服务。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按要求将所有城镇户籍学生、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和有意愿参保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城乡残疾人和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

  3、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根据国家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开展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待遇水平。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推进以职业康复为重点的工伤康复工作,提高工伤职工重返就业岗位的比例。

  4、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

  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认真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办法。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逐步实行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统一经办管理。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管理。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逐步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和省级统筹。

  5、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健全管理体制,整合经办资源,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加强经办机构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手段。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加快实现异地(特别是武汉城市圈内)就医结算。全面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发放社会保障卡。健全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80%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贯彻落实《天门市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坚持“凡进必考”,加大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构建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满意为主题,深入开展“优秀公务员集体”和“十佳公务员”评选活动。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树立公务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实施大规模培训公务员计划,提升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研究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不断拓宽队伍来源,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强化基层公务员宗旨意识,转变作风,提升执行力。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扩大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重视培养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大力开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进行职称制度改革,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称制度框架体系。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完善吸引天门在外人才回市工作政策体系,加快天门在外人才回市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外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百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建设人事考试基地、专家服务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3、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动,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重点支持“321产业工程”高级技师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和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

  4、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才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战略,推进武汉城市圈内人才合作,加强产业人才配置。完善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激励机制,保障人才合法权益。开发利用市内外人才市场和资源。营造有利于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定期调查制度。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创新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完善公务员制度。

  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公务员法和配套法规贯彻实施。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实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完善公务员选用机制,坚持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从2012年起,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多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和选拔。改进考核办法,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3、 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全力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积极推进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工作,大力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加强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五)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1、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在建设领域和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其他行业普遍建立工资保证金,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清偿欠薪负责制、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属地政府负责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机制,基本实现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2、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建立健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效,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要求,落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贯彻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

  3、 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

  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发布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实行有利于促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收入的财税扶持政策。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用工数据库,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健全劳务派遣规定,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引导。完善企业裁员机制,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中,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完善集体协商机制,以企业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为补充,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加强集体协商代表培训,提高协商能力。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3、改善劳动条件。

  贯彻执行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标准。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计件单价。推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4、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加强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在拟订劳动标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集体协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依托三方机制及时介入和有效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和企业创建活动。

  5、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加快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步伐,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充实基层调解人员和仲裁办案辅助人员。完善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6、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设。

  加大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拖欠工资刑事案件移送等监察法规制度,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及时查处违法案件,有效处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加强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和监察服务设施建设,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

  7、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

  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开展劳务输出对接,加强劳务品牌培育和推介,建设一批特色劳务基地。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鼓励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培养技能适用型和技术熟练型农民工,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实施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推动企业和农民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在我市农业富余劳动力流动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有序融入城市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七)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适应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社会保险、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适度集中的原则,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主要提供公共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功能。加强市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主要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功能。加强市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主要包括就业实训基地、技能培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等,不断改善职业培训能力。重点加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全市所有乡镇都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有社区、行政村都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以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功能为重点,整合资源,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的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2、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以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完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功能,建成覆盖城乡、联通全国、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建设统一的跨地区信息交换和结算平台,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发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推动社会保障卡信息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中的应用,并逐步拓展到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才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人事管理等领域。加快我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与省级12333电话咨询服务联动。完善基层信息平台建设。

  3、 加强系统队伍建设。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严把人员“入口关”,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大规模开展系统干部培训,探索经办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职工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天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并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考核体系。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务员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研究,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行政监督执法检查,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能力。

  (三)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建立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财政对就业专项资金和人才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

  (四)加强重大项目的实施。坚持项目为事业发展服务、为重点工作服务、为基层建设服务的原则。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薄弱环节和发展要求,争取实施一批涉及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职业培训、信息化等方面的项目,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

  (五)加强统计调查和分析应用。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统计监测。加快建立完善市乡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分析、预测和决策支撑作用。

  (六)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注重舆论引导,加强舆情分析,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在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上的参与程度。

  (七)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人员素质,实施系统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系统干部队伍,保证“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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