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粮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04-11 00:00 来源:市粮食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全局,转变粮食工作发展方式,推进改革创新,着力落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措施,保持全市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完善省、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完善市中心骨干粮库建设项目,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粮油食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扶持粮食产业跨越式发展;着力依法管粮,推进粮食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天门粮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目标和措施

  (一)坚决执行好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搞活粮食流通

  “十二五”期间,国有粮食企业或国有粮食控股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和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培育和扶持粮食经纪人,规范粮食经纪人从业行为,创新开展预约、走村串户等收购方式,构建新型农村粮食购销网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及军供、救灾等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政策,市场价粮食购销做到随行就市。

  全市纳入粮食流通统计的各市场主体,要立足我市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状况,面向全市、武汉城市圈及省内外做好粮食购销和品种调剂,主动规避市场风险,积极与较大型粮油批发市场和经营大户建立长期的粮食供求关系,提高粮食市场占有率,通过调剂余缺,保障我市粮食供应基本平衡。切实做好军粮供应工作,提升军供网络软硬件功能,着力完善“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全天候军粮供应保障体系。

  (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

  努力做好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开展粮油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流通动态,形成粮油价格监测、发布、预警和应急相衔接的快速反应机制。抓好粮食库存安全监管,防止发生粮食库存管理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全市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安全。督导重点粮油企业发挥稳定市场的主导作用,为市政府调控粮食市场提供充分的物资保障。加强对粮食应急工作的领导,全市粮食销区乡镇政府要落实好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为处理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保障。通过各种媒体抓好舆论正面宣传,客观全面地报道粮食供求总体平稳、市场供应和库存充足的实际情况,以及市政府采取的各项保供稳价措施,引导城乡居民理性消费和市场预期。

  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地方粮食储备“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以及产销平衡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依据我市“十二五”期间城镇常住人口发展变化数据,2011年全市省、市两级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应达到3900万斤。认真落实地方粮油储备规模计划、补贴标准和制度规范,切实加强对代储企业的监管,既要保证储备粮“储得实、管得好”,又要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要创新方式,强化管理,认真做好储备粮轮换工作,努力达到粮食安全有保障、市场调控有能力和企业效益有增长的“三赢”目的。协调和引导重点企业参与武汉城市圈粮油储备协作,共建武汉城市圈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逐年调增地方储备粮指令性计划,使之与我市作为人口大市和粮食消费大市的市情相匹配,提高我市粮食市场抗风险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

  (三)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政策法规,加强粮食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审批程序,凡符合条件的粮食经营者,要及时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对从业者的收购行为例行监督检查。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主体(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都要按照在地原则,纳入管理和统计范畴,建立粮食经营统计台账,按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纳入统计的粮食购销量不少于全市社会粮食流通量的80%,建立粮食经营企业相关资料和信息档案,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加强对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规范粮食经营行为。要适应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新要求,加强粮食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各类涉粮投诉举报案件,使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在规范有序和热情服务的轨道上展开。

  (四)着力推进粮油加工产业化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企业“四个一批”工程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全市粮油加工产业化发展,按照省粮食局提出的建设和扶持“十大粮油加工园区,十强加工龙头企业,十个知名品牌和十佳特色企业”的发展规划及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粮食品质结构、产品结构和资产结构的调整,优化产业化布局,大力培植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促进粮食产业链条延伸和粮油资源转化增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向基地建设、原料收购、储备运输、加工销售和科研一体化方向,加强连接和延伸,支持重点粮油加强企业跨所有制、跨地区和跨部门发展,向产权多元化、产品系列化和品牌化等方向积极探索和实践,到“十二五”末,全市粮食加工产业产销达到35—40亿规模,产业化经营迈上新的台阶。

  (五)完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要在整合优化原有粮食仓储设施和资产运作上下功夫,积极争取省、市政府资金支持,筹措中心骨干粮库建设资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中心骨干粮库建设要与现代物流、粮油食品加工园区和农户储粮工程进行统筹规划,科学定位,循环利用,合理布局,分步实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成以中心骨干粮库为核心的仓储基础设施体系,以粮油食品加工产业链和农户储粮基础建设为两翼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重点加强国家粮食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逐步实现管理现代化,储粮科学化,库区环境优美化。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抓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实施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扩大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实施规模,改善农户储粮条件,减少种粮产后损失,以新农村建设联系村和驻点村为试点单位,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为种粮农户争取彩色钢板“丰产仓”项目,引导农民科学储粮,既藏粮于民,也为粮食安全提供有效补充。

  (六)加强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民以食为天,粮以质为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要强调粮食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又要适时适度抓好主动干预,及时发现和控制面源性粮食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立足全市,服务粮食宏观调控,服务市场经济发展,面向全社会粮油经营活动,行使检验鉴定、仲裁监管、政府委托产品安全检查等职能,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达到“适时监测、快速预警、保障有力”的目标,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粮油经济秩序。将关口前移,变过去的事后处理为事前监督预防,着力防止粮食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出现,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粮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市粮油质量检测站为中心,配置完善先进的检化验设备和仪器,重点配置粮食品质快速检测设备、物理化学检测常用设备,使之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能满足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粮食和油料检测要求,力争通过省级资格认证,争创国家级粮油质量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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