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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
发布时间:2016-12-13 00:00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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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


  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特制订《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十三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稳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为天门实施“增量提质,跨越赶超”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社会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与法治规范相衔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把改革决策纳入法治体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主动适应立法改革和事业发展需要。
  坚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相适应。全面推进权力依法设置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依法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科学发展。
  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增强履职意识,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1.坚持民生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要求。从促进富民、惠民、安民出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2.坚持人才优先。把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着力解决制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不断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4.坚持统筹兼顾。把统筹兼顾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法。从市情出发,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坚持强化基础。以基层为重点,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健全服务网络并向基层延伸,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发展目标。
  1.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五年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0.75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9万人,为企业输送员工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2.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十三五”时期力争组织各类培训9.5万人,其中再就业培训1万人,就业前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0.5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7万人。
  3.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6.5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2.03万人,享受待遇人员1.14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实现参保人数达80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员55万,享受待遇人员24万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征收社会保险费年均增幅12%左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万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步增长,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普遍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98万多张。
  4.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到2020年,人才总量达到120000人左右,其中,高层次人才占人才资源总量的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1%。第二产业人才资源达到30.5%,第三产业人才资源达到39.5%。高、中、初级职称人才比例更加科学,高级职称人数比例达到6%,中级职称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8%,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20人年。
  5.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员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并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军转安置政策制度逐步完善。
  6.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决定和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职工工资水平合理较快增长,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适时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更加完善。
  7.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目标为95%,集体合同签订率的目标为90%。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实体化基本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以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为基础的预防预警机制基本建立,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8.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构比较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1.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通过处理好经济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的关系,使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结构调整协调推进;处理好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的关系,坚持增效和促进就业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处理好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扩大就业的关系,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同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就业的关系。确保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扩大就业总量。
  着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突破性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业,鼓励发展智力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主动扶持胡市草编、彭市渔网、天门蒸菜、杨林大棚蔬菜、九真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城乡劳动者到农村就业创业。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非公企业发展。
  突出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认真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探索开展大学生创业代理服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
  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各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再就业援助工作深入协调发展。把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抓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重点做好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健全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完善就业目标考核体系,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推动和促进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
  构建符合市情的稳定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实行统一的失业监测、失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失业预警和调控机制,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建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的援助机制和促进就业的激励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缩短失业人员失业周期。建立就业和失业评估制度,及时评估各类经济社会因素对就业产生的影响。
  2.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大力推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和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全面推进国家级创业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返乡农村转移劳动力回归创业、失业人员自强创业、妇女巾帼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网络创业。评选表彰“创业明星”。强化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带动就业。
  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运用市场机制,建设面向各类创业创新群体的众创空间,重点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回归创业基地、创业见习实训基地等众创空间建设,在开发区、高新园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对建设孵化基地,给予场租、水电费、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鼓励企业建立创业基金和创业平台,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创业担保贷款。运用市场机制和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主体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建成覆盖全市的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统筹管理,完善服务手段,开发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建设要求,大力加强人社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实现本地横向联通和省级纵向联通。建立集中式就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全面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强化劳动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提高整体信息化水平,全面促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人事人才等各项人社业务的信息化。实现各项人社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以及对跨地区业务协作的支持。应用信息技术完善劳动保障统计制度运行机制,建立就业监测和失业预警体系、薪酬调查系统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形成包括规划预测、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在内的多层次科学决策支持体系。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完善与天门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推动技能人才制度创新和改善技能人才成长环境,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依托规上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现代职业培训制度模式的建立。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完善劳动预备制度,使95%以上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今后五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做到“就业一人,培训一人”;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带动一批”。
  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校企合作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制度。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工作体系,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劳动者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4.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
  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功能,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工作,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和预测机制。建设具有示范性的人力资源市场,重点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搭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市场监测信息平台。规范市场中介行为,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形成集聚效应和服务品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对劳动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1.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疗保险监管体系,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强化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建筑行业等高风险企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建立健全工伤预防、经济补偿、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湖北省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天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按要求将“村改居”的社区居民和所有城镇户籍学生、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和有意愿参保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按照国家、省里部署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要求,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单位和机关一并纳入保险,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将我市自行开展的农村优秀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运行。同时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尚未参保的破产倒闭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逐步将事业单位职工全部纳入工伤、生育保险范畴。
 
 3.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根据国家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待遇,建立职工门诊统筹,增加特殊慢性病病种。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职工大额医保和居民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均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待遇水平。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
  4.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
  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认真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办法。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逐步实行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统一经办管理。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管理。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逐步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和省级统筹。
  5.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着力整合行政管理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全面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发放社会保障卡。加强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建立标准统一、全国联网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精确管理和便捷服务。落实“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原则,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进一步扩大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
  严格监管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对基金的筹集、划拨、发放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控和定期检查,做到公开透明。不断改进经办操作规程,大力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统筹使用公共服务资源,充分利用金融代理机构网络资源,做到业务前台向乡(镇)、村延伸,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探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预算制度。明确政府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在民生保障中的作用。通过实施预算管理,增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和约束力。
  
6.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以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重点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全体参保人员人手一张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凭卡在全省范围内跨地区、跨业务通行,推动社会保障卡信息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中的应用,并逐步拓展到人才与公共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事管理等领域。完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功能,建成覆盖城乡、联通全国、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建设统一的跨地区信息交换和结算平台,重点是推进数据省级集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我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与省级12333电话咨询服务联动。完善基层信息平台建设。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1.有序实现人才市场开放。
  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的人才中介机构有序发展。探索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产权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充分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优质服务的运行格局。整合市内政府所属各类人才服务机构,重点建设服务功能齐全、管理规范、辐射力集聚力强,能发挥龙头示范作用的人才市场。
  2.加快引进高层次创新型和急需紧缺型人才。
  重点围绕全市现有的六大特色产业集群,围绕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引进各类高层次创新型和急需紧缺型人才。面向省内外、国内外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力争用5-10年时间,引进并重点支持20名左右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产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前来创业;选拔30名左右具有较强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能力,敢于创业、勇于创新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进行重点扶持培养;柔性引进50名左右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3.建立一支宏大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20000人左右,年均增长10%左右;优化各类领域人才队伍结构,加快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发展速度,人才结构与分布同产业发展相匹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人才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初步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三支队伍六类人才”(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体系,在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形成高层次和领军型人才群体。
  4.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动,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拥有现代科技知识和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为天门经济的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的成长。


时 间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 师

高级技师

2016年

1800人

700人

100人

10人

20人

2017年

2000人

750人

180人

20人

30人

2018年

3000人

800人

280人

20人

40人

2019年

3000人

800人

400人

30人

40人

2020年

3000人

800人

700人

40人

50人

12800

3850

1660

120

180



  5.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建立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积极盘活和激发现有人才。要进一步强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进一步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注重能力和业绩导向,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更加科学、真实;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聘薪、合同管理,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人才工作的有效运转。
  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实施项目引才工程。按照我市紧缺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引进人才的户口、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能力评价、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由人社部门牵头设立“一站式”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实行人才引进限时办理制度,鼓励高级人才通过短期培训、项目合作、兼职及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学术休假、担任业务顾问等柔性方式来我市工作。对我市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急需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策、一企一策,不拘一格、千方百计加以引进。
  (四)统筹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机制。
  创新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
  1.完善公务员制度。
  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公务员法和配套法规贯彻实施。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实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完善公务员选用机制,坚持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多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和选拔。改进考核办法,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到2020年,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同时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3.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建立健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效,完善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配套工作。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
  4.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面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发布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用工数据库,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引导。完善企业裁员机制,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中,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为补充,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加强集体协商代表培训,提高协商能力。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3.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加强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更加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在拟订劳动标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集体协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依托三方机制及时介入和有效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和企业创建活动。
  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促进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有计划地设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指导用人单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加快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步伐,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充实基层调解人员和仲裁办案辅助人员。完善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录入率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提升终局裁决的比例,树立仲裁机构公信力。
  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加强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和监察服务设施建设,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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