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决胜之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11-26 16:34 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推行“四三二一”工作方法,聚焦组织动员、线索摸排、依法打击等工作重点,多点发力,打准打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截至目前,全市共计摸排线索516条,摧毁涉黑恶团伙17个,破获涉黑恶案件118起,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05人,逮捕119人,依法起诉25件、54人,一审判决涉恶案件3件8人,二审判决涉恶案件1件6人。
  落实“四个到位”构建组织体系
  ——组织领导到位。在全市组建上下联动的组织网络,26个乡镇和23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主动抓的工作格局。今年来,市扫黑办召开协调会、专班会、培训会、联席会等20余次,确保专项斗争高效有序开展。
  ——工作专班到位。市扫黑办抽调3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队伍。为提高队伍专业素养,先后组织全市政治轮训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活动,协调市委组织部安排三期全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将扫黑除恶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号召全市党员主动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责任明确到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平安法治建设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综治(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强化成员单位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
  ——督查保障到位。出台《全市扫黑除恶情况调查测评及考核办法》,将扫黑除恶情况纳入全市群众安全感调查测评,严格实行一季度一测评、一季度一计分、一季度一通报,对测评排名倒数三位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今年上半年,己对测评排末位的6个乡镇进行挂牌督办,群众对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满意率达81.54%。
  突出“三个融合”强化宣传发动
  坚持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发动群众,通过宣传活动深化融合,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打响“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线上+线下”形式促进宣传全覆盖。制定《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依托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在电视台、电台、云上天门等媒体开设“扫黑除恶”子栏目18期,发布宣传报道60余次,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6000份、《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10000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2000份、《平安法治天门建设我知晓我参与我创建》30万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常态+典型”形式推进宣传全方位。不仅围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还出台了《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制度》,通过报道典型案例,举行新闻通气会和案例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代表等900余人参加,并邀请多家媒体记者全程报道,不断提升宣传工作的社会效果。—“固定+流动”形式推进宣传多层次。在全市主要街道口、小区门口、超市门口、公园、高铁站等人流量大、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公告,悬挂宣传标语;在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巡回展示活动,利用宣传车沿途广播公告内容,不仅形成了有效威慑,更提升了群众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健全“二大机制”推进深度摸排
  ——健全线索联动摸排机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主力军作用,全面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出台了《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用好举报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对所有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制定线索收集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全面督导全市上下形成联动效应,深度摸排线索。
  ——建立“113线索处置模式”。即“统一受理、统一分流、三方联动”的运作方式,制定出台了《天门市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暂行办法》、《天门市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办法》,将所有线索归并市扫黑办统一收集受理,统一分类流转,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扫黑办、市公安局三方联动办理,并明确了一日一统计、一周一会商、一月一研判的工作程序,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截至目前,全市通过从群众举报的线索中摸排,从网络信访信息中心收集的社情民意中摸排,从信访积案中摸排,从历年未破获的刑事治安案件中摸排,从市直部门、基层组织和乡镇派出所反映的线索中摸排,从现有案件中摸排,从上级部门及市领导交办的信访件中摸排等方式,共收到涉黑涉恶线索516条,其中市扫黑办收到线索302条,市公安局收到线索214条。所有线索按相关规定移交办理,确保“条条都落实,件件有结果”。
  用好“一个抓手”形成整体合力
  以建立联动机制为抓手,抓好内部、纵向、横向“三向联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体合力。
  ——强化政法机关的“内部联动”,确保依法惩处。突出政法部门在快侦快捕快诉重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定期会商研判,整合政法机关的力量资源,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依法惩处。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5人,摧毁涉黑涉恶团伙17个,抓获团伙成员67人。依法起诉涉恶案件25件、被告人54人,一审判决涉恶案件3件8人,二审判决涉恶案件1件6人,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
  ——纵向加强“上下联动”,确保整体推进。市扫黑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点的通知》,全面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成员单位与乡镇的联系。组织开展了“五个一”暗访督查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了上半年乡局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调研督办内容。配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对市直政法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督导和对工作成效靠后的地方、部门进行约谈。配合市委巡查办对26个乡镇、市直政法部门开展了二轮专项巡察,共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6件次,其中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9件次。
  ——横向促进“部门联动”,确保协同作战。制定了《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天门市扫黑办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等形式,确保政法委、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协同管治,初步形成了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市扫黑办共收到各地各部门排查移送线索89条。全市纪委监委机关共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0件,查实涉党员干部9件9人,立案5人,开除党籍2人,追责问责6人;市公安局快速破获星星轮毂被骗案等涉企案件,捣毁黄赌窝点183个,刑事拘留23人;全市共计395个村完成“三资”清理(含市级清理工作组清理的6个村),清理问题资金合计7448.03万元,处理人员22人,其中纪律处分18人,发现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共计17条;全市取缔21处非法码头,取缔非法采砂点8处,清除非法采砂船舶10艘,斩断3条非法采砂运输通道,拆卸25套非法采砂设备,封闭非法采砂场7座,立案处罚非法采砂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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