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4)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4 16:15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4〕25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我市拟销号的省编号第24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反馈电话:0728-5232683


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24)情况公示清单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24

汽修、喷涂等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末端治理设施水平较低,存在运行不规范的问题;督察发现,湖北立天汽车商贸有限公司喷漆房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天门市永固制罐有限公司露天喷漆,无任何废气防治措施;天门市火鸟汽修、丰发汽修等汽车维修企业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天门市正大汽车修理厂、顺发门业等企业活性炭未及时更换。

提升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末端治理水平,完善治理措施。

1.开展汽修企业专项检查,督促其安装吸附棉和活性炭等净化设施,并及时维保,做好维保记录,规范经营,密闭作业;
2.组织汽修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讲解汽修行业大气防治管控要求,帮扶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检查,建立管理台账,指导存在问题的企业迅速进行整改,完善治理设施。

1.湖北立天汽车商贸有限公司和天门市火鸟汽修已购置“光氧催化+活性炭+漆雾棉废气处理设备”对烤漆房废气排放进行了处理;天门市正大汽车修理厂已及时更换了吸附棉及活性炭,并做好了维护及保养记录;丰发汽修已关停。
2.2月28日组织汽修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讲解汽修行业大气防治管控要求。
3.加大巡查力度,巡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均要求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今年签订承诺书6份,已整改完成5家,关停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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