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8)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4〕25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我市拟销号的省编号第18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反馈电话:0728-5232683。
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8)情况公示清单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18 | 城郊一些砂石销售点均露天堆放,无密闭、围挡、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 城郊砂石销售点的砂石堆场落实物料全覆盖、安装围挡等扬尘治理措施。 | 1.督导相关销售点进行围挡安装、砂石材料覆盖; 2.定期开展巡查,加强部门联动,相关街道建立砂石堆场管控台账; 3.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 | 1.已对未严格按照规定对砂石材料进行覆盖责令现场进行覆盖以及围挡安装 2.加强巡查力度,不定期对砂石堆场及销售点砂石材料覆盖情况与管控台账进行检查。 3.针对砂石堆场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提升管理人员环保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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