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天门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23 09:21 来源: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天门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2月22日向天门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曹裕江通报督察报告,天门市委书记纪道清作表态发言,天门市市长肖敏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天门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天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天门市委、市政府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导生态环保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

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成立11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印发天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职责。提高生态环境考核比重倒逼绿色发展。

扎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持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摆上重要位置,明确由市环委会作为统筹推进问题整改的协调督办机构,负责问题整改工作的月调度、周盯办。对全市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实行拉网式排查督导,加快问题整改进度,提升整改落实效果。

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编制出台《天门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和《天门市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划定流域单元,制定分区管控规则。明确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污染减排等方面具体工程,建立重点项目清单。

积极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力度开展环境帮扶,持续开展“环保帮手”活动,有效助力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参与模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切实做到从源头减少生态环境信访投诉。

天门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成立配合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督察期间,收到45件来电来信举报,受理举报并交办45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办结42件,阶段办结3件,责令整改9家,约谈2人。

督察指出,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天门市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是没有正确认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个别乡镇和部门引进项目时没有考量环境承载力,造成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片面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力,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上监管乏力,对违规开采行为监管缺失;在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等方面力度不够;对涉生态环境类案件执行率偏低。三是体制机制不健全。机构改革后,市环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由市生态环境局代为履行,专职人员配备不足;生态环境专委会个别牵头单位主动谋划工作不深不细,环境保护没有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市环境监测站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至今还未被确认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不力。一是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天门市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的布局,较为分散,园区污水未做到应收尽收、分类处置。由于岳口化工园原污水管网被封堵,部分企业生活污水和厂区初期雨水无处可去,导致雨水明渠成为纳污渠。二是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岳口化工园区地处区域低洼地,汛期存在内涝引发次生环境污染的隐患,园区没有汛期内涝引发次生环境污染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园区部分企业没有具体的内涝应急预案。三是信访投诉时有发生。通过走航监测发现,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现场存在异味。

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不严。2022、2023年,天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未完成省考目标。一是秸秆禁烧工作形势严峻。2023年10月22日,净潭乡出现大面积火点,导致天门城区持续多个小时重度污染。督察组进驻期间,多地仍有焚烧秸秆、荒草现象。有关单位在低茬收割和综合利用上履职不到位,秸秆收割普遍留茬过高。二是扬尘管控不到位。建筑工地未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多处项目工地存在土石方裸露堆放、围挡未安装喷淋设施、车辆清洗设施损坏闲置未正常使用等问题。三是机动车尾气监管缺位。天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部分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规定悬挂环保牌照;重型柴油货车禁行区内仍有无牌黑烟车、重型柴油货车上路行驶。四是挥发性有机废气防治水平不高。汽修、喷涂等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末端治理设施水平较低,存在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水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短板。一是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短板突出。城区污水管网混、错、漏接情况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网直排,污水管网雨天溢流,影响天门河城区段水质。二是乡镇污水收集处置亟需加强。天门市乡镇污水管网延伸不足,覆盖不完全,污水处理厂负荷偏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待提高。三是河湖长制执行不严、湖泊水质改善不明显。部分河、渠、湖以及干渠大面积水葫芦覆盖河道,部分沟渠沿岸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天门市45个重点名录中的湖泊,2023年上半年经监测,12个湖泊没有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水质。

其他需要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3座于2017年关闭的历史遗留矿山,至今未启动生态修复工作。一些小型废弃矿山未得到有效管理,至今未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也未纳入生态修复计划,未采取任何修复措施。二是养殖污染问题有所反弹。天门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数量多、分布散,养殖户对环保认识不够,治污设施不完善。沉湖以及周边干渠养殖尾水治理标准不高、工程进度缓慢,在干渠河道中还存在围网养鸭等现象。三是危险废物监管存在漏洞,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的认识还存在不足。

督察要求,天门市要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结合天门市流域特征,统筹谋划推动流域综合治理。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加强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发展绿色低碳经济。要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完善雨污管网建设,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要加强城乡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和监督,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质效。要不断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破解秸秆无序焚烧顽疾。要切实强化对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建筑渣土、物料(废渣)堆场、生活垃圾等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监督执法和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要统筹整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持之以恒抓好巩固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督察强调,天门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天门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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