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2 17:15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鄂办文〔2025〕9号)、《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5〕5号)要求,涉及我市的省序号1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已经省级验收组验收合格。现将我市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

二、整改目标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市委党校专题班)、市委党校主体班必修课程,强化相关政策宣讲和解读,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能力素质。

(二)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所占分值比例,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直接取消评优资格,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对环保部门反馈有影响任职情形的不列为考察对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三)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纳入各乡镇办场及有关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举办生态文明宣讲活动。

(四)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明确重要职能部门生态环境职责分工,编制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涉及本部门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统筹协调相关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年初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五)强化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构建“人防+技防”的人为干扰监测站点预防体系,加快电子围栏系统建设。加强国(省)考核断面日常巡查,严防人为干扰监测结果、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纳入2024年、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专题班日常教学重要内容,设置专题培训课程,采用多样化教学模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能力素质。在2024年3月举办的第一期乡科级干部进修班(主体班)中,以《天门河治水之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为题,开展案例式教学,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题,开展互动式教学;在2024年9月举办的第二期乡科级干部进修班(主体班)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题,开展互动式教学,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建设美丽中国》为题,开展集中教学;在2025年3月举办的2期主体班(第一期乡科级干部进修班、第一期年轻干部培训班)和4月举办的乡科级干部任职班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题,开展互动式教学。2024年7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专题研讨班。

(二)印发《天门市2024年度乡局级领导班子(含省直垂管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天办发〔2025〕1号),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考核指标体系,重点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存在“一票否决”的单位直接取消评优资格,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对环保部门反馈有影响任职情形的不列为考察对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进一步坚定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三)天门市党委、政府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2024年至2025年累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6次、市政府常务会14次、专题会议66次,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动解决了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城市绿色低碳生态示范建设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印发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2024年10月8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

(四)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组织市内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诠释及政策解读。及时转载中央主流媒体重要报道,展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新动态、新亮点,人民网、央广网、学习强国多次聚焦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出我市水乡公园城市建设重点专题报道。开展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公益宣传和科普宣传,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宣传活动。2024年至2025年在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520余条,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环境信息140余篇,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和志愿服务实践活动37次。

(五)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等重点生态环境职能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编制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及科室,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5年1月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完成市域4个点位的电子围栏系统建设。定期开展国(省)考核断面日常巡查,严防人为干扰监测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徐诗琪   0728-5234152)

天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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