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信仰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天门地区的文化发展呈现阶段性的特征。秦汉时期由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社会较为稳定,文化得到一定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因战争频仍,政权和行政区域多次变化,文化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社会风俗及宗教信仰逐渐成为该时期文化发展的突出特点。社会风俗孕于秦、楚文化的融合,发展出具有江汉平原特色的习俗。在宗教信仰方面,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道教的兴盛,也影响到了天门地区的社会风俗与思想文化。
一、社会风俗
(一)衣食住行
天门地处江汉平原北部,属长江和汉水交汇而形成的冲积平原,境内河网交织,是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独特的物质文明及生态环境对楚地风俗文化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体现在衣、食、住、行以及岁时节令各个方面。
衣着方面,常见短袖、短裤,材质则以葛、麻为主,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服装区域性特征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天门地处长江中下游流域,气候炎热,加之需要经常在水中从事生产活动,所以当地居民“短绻不绔,以便涉游;短袂攘卷,以便刺舟”。先秦时期,葛是最重要的纺织原料,因其透气、散热、吸汗等优点,葛布常作为服装的原材料。秦汉时期丝织业在先秦的基础上有了长足发展,该时期丝、麻布料逐渐取代葛布成为主流,天门地区衣服材质经历了由葛向丝、麻转变的过程。
饮食方面,据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楚越之地,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 由此可知,该地区饮食结构以稻米为主,同时对鱼的食用也相当普遍。
据史料考证和出土文物得知,汉代水稻已有多个品种,江汉平原的汉墓中曾出土了四束完整的稻穗,经鉴定为一季晚粳稻。其实随着中原人民大量南迁,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被带到了长江流域,六朝时期江汉平原的农业逐渐由粗耕转为精耕,使水稻的品种和质量都有了提高。该地区人民还利用温泉灌溉田地,使作物可二熟或者三熟。
秦汉时期食用的水产品种类繁多。江汉平原的居民主要食用淡水鱼类,时人有“吴楚之人嗜鱼盐,不重禽兽之肉”的描写。为便于贮存,人们也常将鲜鱼制成鱼干,这不仅利于储藏,也增加了食物的多样性。这一方面反映了当时人民的智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避免浪费食物的节俭美德。
此外,天门因悠久的蒸菜历史和蒸菜文化,被冠以“蒸菜之乡”的美誉。
追溯天门蒸菜的历史,既有美丽的传说,也有文献记载。
传闻蒸菜源于王莽时代,当时王匡、王凤于竟陵起义,遭到官兵追击,起义军因缺少粮食不得不依靠挖野生荸荠等充饥。当地农民得知后,慷慨献出仅有的粮食。但由于起义军数量多,仅有的粮食无法满足其充饥需求,无奈之下起义军只得将粮食磨成粉状,与野菜搅拌后一起蒸食。此做法不仅改善了野菜口感,也帮助起义军顺利渡过追击难关,挥师抢占了京山新市。天门蒸菜也由此传开,当地老百姓称此菜为“匡凤菜”或“绿林菜”,这大概是天门最早的粉蒸菜。这则传说也反映了当地居民对农民军领袖的善意纪念。
实际上,考古资料证明,天门蒸菜的历史溯源应当不少于五千年的时光。石家河文化遗址出土了大量的陶甑、陶罐等用于“蒸”食的器具。富有智慧的天门先人在用陶甑蒸稻米时,通常会在米饭上放入鸡蛋或萝卜等菜式,将米饭和菜同时蒸熟,有效地节约了时间和能源,可谓是中国烹饪中最早的清蒸之法。随着“蒸”食器具的演进,蒸菜技法也在不断变化。特别是到了汉代,铁釜的出现使得天门的蒸法有了新的发展。
天门蒸菜除深受百姓追捧之外,也受到得道高僧的喜爱,这可能是由于蒸菜本身偏清淡素雅,僧人多喜欢其味。东晋高僧支遁(314—366),号道林,俗姓关,陈留(今河南开封)人,名列《高僧传》,在佛学理论本土化及传播上有重大贡献,是佛教中国化的标志性人物,也是中国般若学创始人,顿悟学倡导者。他在天门驻足龙盖寺(西塔寺前身)时,对当地蒸菜情有独钟。在他的影响下,蒸菜在寺院僧人中流行开来。可以说,在中国寺院菜肴发展史上,蒸菜是寺院菜中最早的一族。
天门蒸菜在历史上吸收了古代饮食文化的精髓,当今则汇集了国内十大菜系的众多风味,经过一代又一代烹饪大师的传承和创新,形成了天门丰富多彩的蒸菜品种和方法,发展成了天门“九蒸”,即粉蒸、清蒸、炮蒸、扣蒸、包蒸、酿蒸、花样造型蒸、封蒸、干蒸九种技法。这使得天门蒸菜由少数几个品种变成一个品类众多的蒸菜系列,极大地丰富了天门蒸菜的内涵。而天门蒸菜在荆楚菜品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有“无蒸不成宴”的说法。
除蒸菜之外,天门也是中国茶文化的发源地之一。东晋初期,玄学之风大开,其间多出茶人。他们“终日清谈,必与水浆有关,中国饮茶之嗜好,亦当盛于此时,而清谈家当尤倡之”。至晋后期,佛学之风渐起,使得佛学与玄学趋于合流。佛教要求禅定人静,茶能提神醒脑,于是茶成为佛家修禅必备之物。很多茶僧以玄学语言解释佛理,当时即有“北有道安,南有支遁”之说。东晋时期,中国的佛茶之祖支遁就曾落足于天门龙盖寺。支遁不仅对般若学有很大贡献,同时也是糅合和沟通玄佛的代表人物。他在天门龙盖寺设坛布道时,凿井开泉,即后来的“文学泉”。文学泉由于水质优良,茶脉久远,深受历代茶人的推崇,也给了许多茶人以体悟,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便是茶圣陆羽。著名诗人裴迪在竟陵游览时,看到支遁开凿的三眼井,曾作诗一首:“竟陵西塔寺,踪迹尚空虚。不独支公住,曾经陆羽居。草堂荒产蛤,茶井冷生鱼。一汲清冷水,高风味有余。” 此诗便生动形象地展示了支遁与陆羽的茶脉渊源。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人士喜爱饮茶,北方人士喜食乳酪。随着南北饮食文化的交流,江汉平原地区上层社会逐渐出现接受乳酪等奶制品的情况。如南朝文人沈约接到司徒所赠“北酥”时,写了一封《谢司徒赐北酥启》,称赞酥这种食品“旷阻阴山之外,眇绝蒲海之东,自非神力所引,莫或轻至”。
民居方面,整个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江汉平原地区皆以茅屋为主。隋文帝征求平陈之策时,大臣高颖献策云,“江南土薄,舍多竹茅,所有储积,皆非地窖”,清楚道出了长江流域人民的居住情况。需要指出,由于当时巫风盛行,人民对房屋兴建时间、方位、选址等都相当重视。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中有大量与此相关的内容。如简 96 正贰至 99 正贰记载:“春三月,毋起东乡室。夏三月,毋起南乡室。秋三月,毋起西乡室。冬三月,毋起北乡室。有以者大凶,必有死者。” 即春季至冬季,依次不能修筑东、南、西、北朝向的房屋,否则“必有死者”。简102正壹也记载了“室忌:春三月庚辛,夏三月壬癸,秋三月甲乙,冬三月丙丁,勿以筑室。以之,大主死;不死,弗居”。即春三月庚辛、夏三月壬癸、秋三月甲乙、冬三月丙丁,均不能修建住宅,否则家中男主人要丧命或患重病。
住宅不同区位的兴建也有时间禁忌,如据简 100 正记载可知“凡为室日,不可以筑室。筑大内,大人死。筑右,长子妇死。筑左,中子妇死。筑外垣,孙子死。筑北垣,牛羊死”。汉代亦延续了这一风俗,《论衡·谰时篇》记载:“世俗起土兴功,岁、月有所食,所食之地,必有死者。假令太岁在子,岁食于酉,正月建寅,月食于巳,子、寅地兴功,则酉、巳之家见食矣。见食之家,作起厌胜,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假令岁、月食西家,西家悬金;岁、月食东家,东家悬炭。设祭祀以除其凶,或空亡徙以辟其殃。连相仿效,皆谓之然。”
住宅类型则以一间堂屋、两间卧室组合最为常见。睡虎地秦墓《封诊式》记载“一宇二内,各有户”,宇指的便是堂屋,二内则为两间卧室。院落作为住宅的重要组成部分,富贵人家一般会筑土墙围起,普通百姓常用竹木围成,称为“篱”“栅”“彻”。
总的来说,人们对民居的要求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要满足对居住的生活需求,二是尽量对生活中不祥之事物进行规避。前者主要根据实际的生活经验,是对已知事物的准备。后者是受当时巫术观念影响,是对未知灾祸的一种预防,也是对民居所需的安全提供的一种心理慰藉。
出行一般有陆路、水路两种形式。秦汉时期,便利且迅捷的交通网络和交通工具是中央政府政权顺利运转的基本保障之一,该时期基本形成了以京畿为核心、向四周辐射的、我国历史上最初的全国交通网络。对外出行,居民一方面可以通过走南阳南郡道到达关中平原,另一方面还可通过水路交错的形式与长江中下游衡山、会稽地区相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对出行习俗也有详细的规定,他们认为出行通常伴随危险,因此选对出行时日就显得十分重要。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对出行日子有非常具体且详细的限定,简 134 正所载:“正月丑,二月戌,三月未,四月辰,五月丑,六月戌,七月未,八月辰,十月戌、丑,十一月未,十二月辰,凡此日不可以行,不吉。” 又如简107背、简108背:“正月七日、二月十四日、三月廿一日、四月八日、五月十六日、六月廿四日、七月九日、八月十八日、九月廿七日、十月十日、十一月廿日、十二月卅日”,“是日在行不可以归,在室不可以行,是是大凶”。据统计,《日书》所列出行禁忌共 14种,“不可以行”的日数总和超过355天,去除重合时日,一年不宜出行的日子高达165天,占全年日数的45.2%以上。
(二)岁时节俗
岁时节俗,是人们日常生活习俗、思想感情以及当时文化相互交融的集中体现。秦汉时期全国通行的节日与天文历法知识的不断增长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汉武帝以前共使用了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以及鲁历6种历法。秦时期主要通行的是颛顼历,颛顼历通常“以十月为正”,即以十月为岁首,西汉初年仍沿用该历法,至汉武帝太初元年(前 104 年)又重新改定历法,实行以正月为岁首的太初历,又将二十四节气融入历法中,使月份与季节匹配得更为合理,中国传统的农历至此也基本形成。二十四节气因在农时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受到人们的特殊关注,也成为许多传统节日的基础,使得传统节日具有浓厚的农业文化色彩。据史料可知,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已形成了较成体系的节日风俗并通行全国,也在今天门地区流行。现按照春、夏、秋、冬四季将节日划分如下。
古代中国是农业社会,春季正值农闲转入农忙之际,该阶段的节日最为集中。春季节日主要包括正旦(元旦)、人日、立春、正月上丁日、正月上亥日、正月十五、社日、寒食、三月上巳日等节日。
正旦(元旦),即正月初一,是新年伊始的节日。如前所述,秦至西汉初曾短暂“以十月为正”,故该时期以十月初一为正旦。汉武帝时期又改以正月初一为“岁首”,并一直延续至今。正月初一为一年之始,万象更新,故又称为“三朝”,即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这天,举国都会举行各种仪式进行庆祝,是一个充满喜乐欢庆的日子。据《荆楚岁时记》载,人们会在初一凌晨起床,“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清晨时,家中无论老少,都会穿着整齐的衣服,“以次拜贺。进椒柏酒,饮桃汤。进屠苏酒,胶牙饧。下五辛盘”。椒柏酒,是由椒花和柏叶制成的酒。时人认为,食椒可使人年轻,食柏能免除百病。故饮此酒的意义是祝福家人在新的一年可以身体康健。饮酒顺序按由小到大,先祝少年事业有成,再祝老人健康长寿。当然,食用桃汤、屠苏酒等也具有祈祷强身健体、祛病除疫之寓意。在民间庆祝新年时,地方各级政府也有官员共聚盛会、庆贺新年之举。东晋名臣陶侃在任荆州刺史时,搜集木屑和竹头,待到元旦大雪融化导致地面泥泞之际,将木屑竹头铺在厅前,使前来参加盛会的官员们免受湿滑之苦。
人日,即正月初七,此节日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方才出现。《荆楚岁时记》载:
“正月七日为人日,以七种菜为羹,翦彩为人,或镂金箔为人,以贴屏风,亦戴之头鬓。又造华胜以相遗。登高赋诗。”由此可知,正月初七这天人们主要有四项习俗:以七种菜做羹食用,代表七日之数;用彩缎或者金箔制成人形,贴于屏风或戴在头上;制作华胜(即花胜,妇女戴在头上的一种饰品)互赠亲友;出游登高。需要指出,人日登高的习俗,直到唐代仍十分流行。
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是日从中央到地方都要举行迎春礼,该仪式始于东汉明帝永平年间。京师百官均穿着青衣迎春于东郊,祭青帝、勾芒;地方官吏“皆服青帻,立青幡”,把土做的牛和耕人置于城门外,通过此仪式提醒百姓已经到了立春的时节。实际上,立春时节对民间百姓生活并没有太大影响。
正月上丁日、上亥日,即正月上旬的丁、亥日。据《四民月令》“正月”云,正月上丁日百姓会在门前祭祀道路祖神,祈福祥瑞。上亥日这天,会举行祠先穑和祖先的活动,以祈求丰收。
正月十五,江汉平原地区并不吃元宵、观花灯,这是唐宋以后才有的习俗。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该地区是把正月十五作为一个祭祀之日,主要祭祀蚕神。正月十五恰逢桑树抽条发芽之际,桑树生长好坏直接影响蚕业丰收状况,故百姓十分关注蚕业发展,逐渐兴起祭蚕之风。荆楚一带有为蚕驱逐老鼠,以促使蚕早日吐丝的习俗。人们通常会拿着盖有肉片的白粥,登上屋顶,口念:“登高糜,挟鼠脑,欲来不来,待我三蚕老。”除祭祀蚕神,该地区还流行祠门祭户的风俗,“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门户”。
社日,即祭祀农神的日子。我国古代以农立国,祀社是百姓的头等大事。祀社时间一年共有春、秋两次:春季社日在仲春之月,秋季社日在仲秋之月。其中,春社一般是祈祷五谷丰登,秋社则是庆贺农业丰收,故也称“春祈秋报”。百姓祭社的地方称为社坛,坛上植树,称为社树。《荆楚岁时记》载:“社日,四邻并结宗会社,宰牲牢,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享其胙。”与正旦(元旦)表现出的鲜明家族色彩相比,社日具有强烈的社会色彩,整个社日活动,大家会聚在一起,气氛一片祥和且热烈。该节日使农民可以尽情放松,故深受百姓喜爱。
寒食,即禁止以火烹调食物、给食物加温,而吃冷食果腹,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比较重要的节日,寒食时间固定为三日。《荆楚岁时记》中有:“去冬节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饧、大麦粥。”
三月上巳日,原是上古时期的择婚节日,后来演变成到水边沐浴以洗涤污垢,祓灾祈福的修禊节。魏晋南北朝时期,上巳节时间固定为三月三日,这天人们的主要活动除沿袭以往风俗外,还增加了曲水流觞的内容,有了春天郊游的意味。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夏季节日中,江汉平原地区以端午节(五月五日)、夏至、伏日最为重要。
端午节,在农历五月初五,最初是防病和祭迎神明的日子。因五月处于春夏之交,气候湿润,蚊虫滋生,古人容易生病,故常有迎吉避凶的举动。如“采艾以为人,悬门户上,以禳毒气”。至晚在东汉后期,五月五日祭神驱病活动开始与爱国诗人屈原联系在一起,“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名长命缕,一名续命缕,一名辟兵缯,一名五色缕,一名朱索,辟兵及鬼,命人不病温。又曰,亦因屈原”。魏晋南北朝时期,全国多地开始增加端午节纪念历史名人的内容,荆楚人民选择纪念气节高尚的屈原,并伴有赛龙舟、吃粽子之俗。而且在魏晋以后,随着端午节恐怖氛围的减弱,人们在这天也会开展一些游乐活动。如组织比赛比拼每人所采集花草的数量、品种,时人称为“斗百草”。
夏至,秦汉时期人们普遍认为,夏至是阴阳相争的日子,即“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因此人们会在这天有相应的举措,民间活动主要是祭祖。《四民月令》“五月”条记载夏至前一天,居民要“馔具、斋、扫”,待夏至日向祖先贡献麦、鱼。又据《四民月令》“正月”条,夏至祭祀时使用的春酒,是由家中长辈亲自参与酿造。此外,人们也会在夏至节日,食用粽子。
伏日,夏至过后的节日。受“伏日万鬼行”观念的影响,此节日民间主要活动也是祭祖。据《四民月令》“六月”条,初伏要举行隆重的祭祖先仪式,前一日“斋、馔、扫、涤”,祭品为新鲜的麦和瓜。荆楚地区人们还会在此日“作汤饼,名为‘辟恶饼’”
秋季作为大丰收的季节,是农民最开心的时节。这一时期的节日主要包括八月十四日(有说为八月一日)、乞巧节、重阳节。
八月十四日,属八月份最具特殊意义的良日,可能是后来中秋节的滥觞。《四民月令》“八月”条载,八月来临,家中以蓍草筮,择白露节后良日,祭祀一年之中“常所奉尊神”。在良日前一周,家中人不能去有丧事与产子的人家。全家老少均要穿戴整齐,并共同清扫房屋,按照祠簿进行祭祀。由上可知,该日在白露节前后,时间上与后来的中秋节相近。而且良日当天强调一家人共同行动,也与中秋节讲究全家团圆的寓意比较一致。此外,节日期间“民并以朱墨点小儿头额,名为‘天灸’,以厌疾。又以锦彩为眼明囊,递相遗饷”,祈求驱疾避邪。
乞巧节,在农历七月初七,最早于两汉时期开始。所谓“乞巧”,即向天上的织女星乞求智巧,以精通女红,从而使心爱之人欢喜。该节日的形成离不开牛郎织女的美丽传说。汉代《古诗十九首》中的“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勾勒了牛郎织女的爱情。晋人傅玄《拟天问》说:“七月七日,牵牛织女,时会天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乞巧习俗有二,一是穿针乞巧,二是守夜祈福。
穿针乞巧的习俗当时通行南北,遍布社会各阶层。据《荆楚岁时记》载:“是夕,人家妇女结彩缕,穿七孔针,或以金、银、石为针,陈几筵、酒、脯、瓜果、菜于庭中以乞巧。” 如果蜘蛛在瓜果上结网,则表示乞到了巧,万事皆如意。该时期也有不少诗赋描述此习俗,其中描述最详细者当数北周庾信的《七夕赋》:“兔月先上,羊灯次安,睹牛星之曜景,视织女之阑干。于是秦娥丽妾,赵艳佳人,窈窕名燕,逶迤姓秦,嫌朝妆之半故,怜晚饰之全新。此时并舍房栊,共往庭中,缕条紧而贯矩,针鼻细而穿空。”
守夜祈福也是在七夕晚上进行,男女老幼均可参加。晋周处《风土记》中载:“‘七月七日,其夜洒扫庭中,露施几筵,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以祀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或云见天汉中有奕奕白气,或光耀五色,以为征应,便拜得福。”
重阳节,在农历九月初九。曹丕在《九日与钟繇书》言:“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重阳节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最重要的节日之一,当天人们会有登高,赏菊、簪菊、饮菊花酒,插茱萸等节俗活动,反映了百姓希望驱病避灾、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景。节日食物主要是蓬草制作的“蓬饵”或者“粉饼”。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江汉平原地区的冬季节日主要有十月朔(旦)、冬至、腊日、除夕(岁暮、岁除)。其中,最重要的要属腊日和除夕(岁暮、岁除)。
十月朔(旦),即农历十月一日。前已述及,秦至西汉初期均以十月为岁首,故此日举国会进行隆重的迎新活动。《荆楚岁时记》载:“十月朔日,黍臛,俗谓之秦岁首。” 黍臛是指黍米与肉类混合而煮成的羹。
冬至,在秦汉时期对人民而言如同夏至,也是“阴阳交精”的特殊时日,这日官民会休养生息。《后汉书·礼仪志中》记载:“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 为迎接冬至日,百姓早在十月上辛日便开始酿造节日所需的冬酒。冬至当天,家家户户还会作赤豆粥食用,以抵御厉鬼侵扰。此外,当日人们还会举行祭祀活动,《四民月令》“十一月”条云:“十一月,冬至之日,荐黍、羔;先荐玄冥于井,以及祖祢。斋、馔、扫、涤,如荐黍、豚。其进酒尊长,及修刺谒贺君、师、耆老,如正月。”
腊日,作为中国最古老的节日之一,至迟春秋早期便已出现。关于腊日的具体日期,汉代时一般在冬至后的第三个戌日,也就是十二月下旬。大约南北朝时期,民间又将腊日固定在十二月八日,并延续至今,后来逐渐也有了“腊八”的说法。据《四民月令》可知,人们在腊日前后五日会举行一系列庆祝活动,“前除二日,斋、馔、扫、涤,遂腊先祖五祀。其明日,是谓‘小新岁’,进酒降神。其进酒尊长,及修刺贺君、师、耆老,如正日。其明日,又祀;是谓‘蒸祭’。后三日,祀冢事毕,乃请召宗、亲、婚姻、宾旅,讲好和礼,以笃恩纪。休农息役,惠必下洽”。此外,腊日“逐除”也是一项传统习俗。所谓“逐除”是指百姓击打腰鼓,戴胡公头及作金刚力士驱逐疫病,沐浴清除罪障。金刚力士乃佛教中的护法之神,这一习俗也体现了佛教的传入对传统节日风俗的影响。
除夕,或称岁暮、岁除,是一年中的最后一天,故辞旧迎新和驱病避邪是这一节日的主要习俗。辞旧迎新主要是“送岁”和“迎新”。“送岁”是指在除夕日打扫门庭,夜间阖家团聚,相聚畅饮。宴席结束后余留部分饭菜,称为“宿岁饭”,待新年过后将之撒至大街,以表示辞旧纳新。“迎新”活动主要有提前准备椒柏酒、五辛盘等食物,张贴新门神、桃符。到除夕夜,一家老少彻夜不眠,守候新春的到来,称为“守岁”。在驱病避邪方面,江汉平原民间有镇宅的风俗。“十二月暮日,民间在住宅四角,各埋一块石头,以此来守卫宅居,免遭邪魔侵扰。在家中还要‘焚辟瘟丹,或苍术、皂角、枫、芸诸香,以辟邪祛湿,宣邪气,助阳德,即室虚堂,亦无不到’。”
二、社会信仰
社会信仰主要包括民间信仰、宗教信仰等内容。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天门所属的江汉平原地区民间信仰虽比较广杂,但主要是承袭先秦楚地的巫风,以鬼神崇拜为主,且具有明显的多神崇拜特征。东汉明帝以后,佛教逐渐兴盛,加之道教流布,楚地的神明信仰与多神崇拜又为佛教、道教的发展提供了养料,由此包括天门在内的江汉平原地区的宗教文化日益发展。
(一)民间信仰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全国各地均可见到巫的踪迹,从地域上看,长江流域的原始巫术比中原地区更为普遍。天门所属的江汉平原由于自然环境、农业发展特点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自先秦以来便有“信巫鬼,重淫祀” 的文化传统。王逸《楚辞章句·九歌》云:“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类似的记载还见于《吕氏春秋·异实》《淮南子·人间训》《列子·说符》等,由此可见,该地区巫风盛行、祠祀过甚已经成为秦汉时人的共识。
需要指出,楚卜巫简所见神灵多与贞卜的目的有关,这方面传世文献多有记载。《史记·楚世家》:“初,共王有宠子五人,无适立,乃望祭群神,请神决之,使主社稷,而阴与巴姬埋璧于室内,召五公子斋而入。康王跨之,灵王肘加之,子比、子晳皆远之。平王幼,抱其上而拜,压纽。故康王以长立,至其子失之;围为灵王,及身而弑;子比为王十余日,子晳不得立,又俱诛。四子皆绝无后。唯独弃疾后立,为平王,竟续楚祀,如其神符。”《后汉书·方术传下·费长房传》:“遂能医疗众病,鞭笞百鬼,及驱使社公。”资料显示,楚人祭祀神灵具有明显的多神崇拜特征,他们将信奉的神灵大致分为三类,即天神、地祇、人鬼。天神有太一、帝、天三位;地祇则分为社、后土、地主三类;人鬼有祖先亲属、恶鬼、巫鬼。
天神方面,以太一地位最高。太一神常见于战国秦汉的文献记载当中,《史记·天官书》:“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淮南子·天文训》则说:“紫宫者太一之居也。”《楚辞·九歌》第一章的章节名即为“东皇太一”。所以说作为天神的太一是至上神。太一神的图像资料也见于南阳汉画像石,由此可推断,秦汉时期太一神信仰是较为普遍的现象,而且是不限于楚地及楚人之间。
除太一神之外,楚地还信奉五差与帝。“五差”或称五帝,即为太一的辅佐官,春秋战国时期便形成了“天有五帝”的观念。《史记·封禅书》中有两次提到太一佐为五帝。楚人信奉五帝,《楚辞·惜诵》:“令五帝以㭊中兮,戒六神与向服。”楚地出土的《日书》简中,有黄帝、赤帝和炎帝。九店楚简《日书》47 号简:“黄帝□□庶民居之……” 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 134 号简:“赤帝恒以开临下民而降殃,不可具为百[事],皆毋(无)所利。” 这里赤帝即指炎帝。长沙子弹库楚帛画当中也有“炎帝乃命祝融以四神降,奠三天”。此外,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日书》11 号简亦有相关记载:“戊戌不可北,是谓行,百里中有咎,二百里外大咎。黄神□之。”其中的“黄神”即黄帝。结合传世文献及出土文献可推测“帝”与“上帝”也是江汉平原楚人所信奉的高等级神。
由于楚地幅员广阔,人口众多,楚人还信奉诸司神,如司命、司祸、司禄、司折、司救等。其中司命、司祸相对常见。司命源于古代人民对生命及年寿的追求,它是掌管生命年寿的职能神。出土文献显示司命最早见于春秋晚期的《洹子孟姜壶》:“齐侯拜嘉命,于上天子用璧、玉佩一司。于大巫、司誓与大司命用璧、两壶、八鼎。于南宫子用璧二、佩玉二司、鼓钟一肆。”楚地出土的简牍中频繁出现“司命”一词,如望山 54 号简:“侯(后)土、司命各一少(小)环。”葛陵乙一 15 号简:“司命、司祸各一鹿,与祷厌之。”22 号简:“有祟见于司命、老童、祝融、穴熊。”
司祸,即《周礼》之“司中”,亦即《楚辞·九歌》之“少司命”。这里的“中”意为“簿籍”“簿书”。楚人相信凡人各有录籍,神界亦有专管录籍的神明。已出土的楚地简牍中常见到“司祸”的相关记载,如天星观 161 号简:“司命、司祸、地主,各一吉环。”包山 213 号简:“侯(后)土、司命、司祸各一少(小)环。”可以说,楚人信仰的诸司神大多与人的生老病死有关,其中司命最为普遍。同时,他们信仰的诸多神灵往往也是模仿世俗官府机构名称,是当时国家机构在神界的反映。
据发掘出土的简牍资料可知,除上述神灵外,人们还信奉其他天神,详情如下表2-1所示。
表 2-1 简牍所见其他天神记载
天神 | 简文 |
日、月 | 思攻解日、月与不辜(包山 248 号简) |
白朝 | 赛祷白朝戠犝,乐之(天星观 137 号简) |
夜吏 | 赛祷夜吏戠豢,乐之(天星观 140 号简) |
岁 | 思攻解于岁(包山 238 号简) |
太岁 | ……岁之后□□其□不死……(九店 97 号简) |
北宗 | □祷北宗一环(望山 125 号简) |
……北宗,各一□……(葛陵零 476 号简) | |
……北宗……(葛陵零 107 号简) | |
盟诅 | 思攻解于盟诅(包山 211 号简) |
思攻解于[盟]诅与兵死(包山 241 号简) | |
于父太,与新父,与不辜,与盟诅(望山 78 号简) | |
思攻解于盟诅与强死(天星观 164 号简) |
(资料来源:根据楚地出土相关简牍整理得出)
楚地山川河流比较多,地形复杂,丛林茂密,因此一些土地、五祀、山川等地祇神明也受到官方及民间的崇祀。其中,土地神主要包括社、后土、地主,三者在简文中区别甚明,故不是同一个神明。如在出土的包山简牍中发现以下记载,包山 210 号简:“□祷社一全豠”;213 号简:“后土、司命、司祸各一少(小)环”;202 号简:“□祷于宫地主一”。其他如天星观、望山、秦家嘴等楚地出土简牍中亦有关于土地神的相应记载。
上述三类土地神明,从起源来看,社最早,后土其次,地主最晚。“社之源流,在时间方面,起自新石器的初期,直延续到现代。” 就职能而言,社最广泛,地主其次,后土最狭。秦汉以前,社神便具有保护神的色彩,凡是生产、征伐、灾异等都可以告社。至汉代,对百姓来说社神仍然具有多方面的保护功能,如祛病去灾。从尊卑看,社最高,祭品为“戠牛乐之”,后土、地主其次,祭品均为“牂或豭”。值得注意的是,后土、地主随时间推移逐渐演变为后世之城隍神。传世文献记载城隍神最早见于南北朝时期,《南史·邵陵携王纶传》:“大宝元年(550 年),纶至郢州……而数有变怪,祭城隍神,将烹牛,有赤蛇绕牛口出。”
《北齐书·慕容俨传》:“(天保)六年(555年),梁司徒陆法和、仪同宋茝等率其部下以郢州城内附。时清河王岳帅师江上……众咸共推俨。岳以为然,遂遣镇郢城。……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号城隍神,公私每有祈祷。于是顺士卒之心,乃相率祈请,冀获冥佑。”
秦汉时期,楚人祭祀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最引人注目的便是祭祀门、户、井、灶、中室,时称“五祀”。这五种祭祀对象均与家庭生活相关,因此保护家庭显然是这一信仰的基本目的。《论衡·祭义篇》:“五祀,报门、户、井、灶、室中溜之功。门、户人所出入,井灶人所饮食,中溜人所托处。五者功均,故俱祀之。” 在“五祀”中,灶拥有造食的功能,是生养之本,故地位最为重要。
楚地多山水,草木万物、飞鸟走兽是人民生存的取源之所。山岭云雾缭绕,容易使古人联想到其神性。如《楚辞·惜诵》有“俾山川以备御兮,命咎繇使听直”,因此山川神也是民间信仰的重要内容。由简牍及文献记载可知,楚地山川神主要包括山川、五山、五主山、危山、高丘、下丘、大水、大川有介、大波、二天子(湘君、湘夫人)、云君等神明。
如前所述,人鬼也是楚人祭祷的对象,主要包括祖先亲属、恶鬼两种。关于楚族先祖的最早记载主要见于《史记·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坼剖而产焉。……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季连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纪其世。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 在楚人信仰中,没有谁可以替代祖先崇拜的位置,一般百姓往往通过祀祖寄托获得福祉的期盼。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 78 号简所言在“良日”祭祀父母“不出三月有大得”。
汉代一些富有理性的学者已认识到死亡意味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消失,鬼不过是一种虚幻景象。如《风俗通义·怪神》所言,“夫死者、澌也”,“精气消越,骨肉归于土也”。《论衡·订鬼篇》:“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忧惧,忧惧则鬼出。”然而当时的楚人还是普遍相信鬼的存在。据简牍史料可知,楚人祀恶鬼主要有“不辜、强死者”(非正常死亡),“绝无后者”(无子嗣立宗庙以祭),“兵死者、格杀”(为利器所害),“殇、大殇、女殇、三世之殇”(未成年而死,或无主之鬼),“水上与溺人”(溺水而亡之人),“车马下之人”(饲养马匹或此类贱役之人之鬼魂),“逨”(厉鬼)这几类。
鬼怪对人的影响总体来看是负面的,楚人往往认定人的凶祸、疾病多是由鬼怪作祟导致,会选择用各类方法驱鬼,因此楚地还盛行“驱鬼巫术”的迷信习俗。睡虎地秦简《日书》对各种鬼怪均列出了祛除办法。如剌鬼攻人不已,“以桃为弓,牡棘为矢,羽之鸡羽,见而射之,则已矣”。上述方法中提到使用桃木,其实在先秦时期即已流行鬼畏桃木的传说。楚人常以桃木弓、桃木大杖作为驱鬼利器。
淫祀的泛滥劳民伤财,楚地“信巫鬼,重淫祀”的文化传统受到西汉中央政府的批评,政府对楚地采取了一系列整齐风俗的措施,该措施集中在汉武帝时期颁布实施。武帝主要实行“采风俗,定制度”,具体办法是恢复了周代的“观风览俗”。所谓“观览”实际上是督促各地整齐风俗,如《汉书·武帝纪》元狩六年(前 117 年)诏曰:“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偱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谕三老孝弟以为民师,举独行之君子,征诣行在所……上丞相、御史以闻。” 武帝之后各朝都有类似的遣使巡行行为。据史料记载,自武帝始诸如此类的巡行高达40多次,这些遣使巡行措施均与观览风俗、移风易俗有关。除中央外,地方官也致力于移风易俗事业。两汉循吏辈出,这些循吏大多以儒家精神为己任,在任之际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改革不符合儒家观念的风俗,主要措施是教化和行政干预,如廉范“频历武威、武都二郡太守,随俗化导,各得治宜。建初中,迁蜀郡太守,其俗尚文辩,好相持短长,范每厉以淳厚,不受偷薄之说”。不仅如此,地方循吏还有教民礼仪的作用,如南阳太守召信臣“禁止嫁娶送终奢靡,务出于俭约……其化大行”。
以天门为代表的江汉平原继承了秦楚文化的交融成果,在汉代移风易俗改革措施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汉文化。值得注意的是,楚地“信巫鬼,重淫祀”的文化传统贯穿整个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
(二)道教
天门道教的历史也十分悠久。道教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孕育并形成于东汉时期,定型则到南北朝末期。荆楚巫文化发达,且存在多神崇拜的特征,这为早期道教萌发提供了先决条件,因此道教最早兴起的地域包括北方以及长江流域的荆楚、吴越等地区。
西晋时,道士刘梓曾在竟陵修筑紫阳观,它是当时著名的道观。相传刘梓在紫阳观前垒筑炼丹台,并在其上设灶炼丹,年复一年,终于得道登仙,竟在一日白昼跨鹤飞升。紫阳观因此名声大振。昔日,在天门河北岸龙潭湾建有白鹤观,源于刘梓成仙后,跨鹤而下驻此三日,又冲举而去。明朝贡生夏时逢诗曰:“邑有白鹤冠龙潭,丹台飞升并此三。鹤驾千年久不还,蛟齿黄鹄水潺湲。”
当时的紫阳观不仅是传道之所,也是不少文人年少读书的好去处。《舆地纪胜》载:“皮陆读书堂在紫阳观,皮日休、陆龟蒙读书于此。” 皮日休曾写下七言律诗《道院迎仙》:“百尺丹台倚翠华,洞门迢递隔烟霞。雨中白鹿眠芳草,松下青牛卧落花。幽谷月明浮紫气,瑶池水暖伏丹沙。抛书亦欲寻真去,安得相从一饭麻。”诗名中的“道院”即紫阳观。宋朝以后,紫阳观改名为丹台观,“丹台”即刘梓“炼丹台”的简称。
道教既源于生活,同样也影响着人民日常生活,因此当地人民的节令饮食习俗也可反映道教的发展情况。翻阅《荆楚岁时记》,可发现其中提到的诸多食俗,均与驱邪避鬼的法术相关,带有浓厚的道教色彩。如有关正月一日(正旦)的食俗,该书的按语中引晋周处的《风土记》:“正旦,当吞生鸡子一枚,谓之炼形。”此处的“炼形”是典型的道教用语,指道家方士修炼形体,希冀成仙。再如,人们通常把夏至、冬至视为阴阳相争的日子,需要休养生息。此处也体现了道家的“阴阳观”。
(三)佛教
佛教于两汉之际传入中国,呈现出由北到南的传播路径,时间上魏晋南北朝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佛教传入天门的确切时间无考,但根据相关史料及当地佛寺概况,可推测佛教在此地有很大发展,且这与天门地处南北要冲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天门地处江汉平原北部,北接大洪山,是大洪山山前丘陵与江汉平原衔接地带。大洪山地处湖北中部,是湖北地理重要的分割点。天门西抵荆州,北侧大洪山与西侧的荆山并列,形成一条通道,南北分别是荆门(钟祥)、襄阳。此通道与南阳盆地和黄淮平原勾连,是重要的交通点,也是北方文化传入江汉平原的必经之路。传说夏代就出现了这条通道,所以它被称为“夏道”。商、周通过这些“夏道”,把影响力推进南阳盆地,进而影响江汉地区。天门东临随枣走廊的南部出口,大洪山与东部的桐柏山并列形成一条通道,通道内涢水及其支流汇合后流向江汉平原东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随枣走廊与“夏道”成为中原与长江中下游地区主要运输通道。
如前所述,魏晋南北朝是佛教在中国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该时期佛教发展迅速,各地纷纷兴建佛寺。仅北魏后期都城洛阳,便有佛寺 1367 所。天平元年(534 年)迁都邺城后,洛阳佛寺仍存421所。佛教在北方兴盛的同时,也在南方逐渐流传。“竟陵八友”之一的梁武帝萧衍于天监三年(504年),舍道奉佛后,佛教大兴,计有寺 2846 所,僧尼82700余人。可谓“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与此同时,该时期中国各族士庶剃度出家者亦越来越多。除士庶外,王室贵族也有出家者。天监十八年(519 年)四月,梁武帝于无碍殿受佛戒,其后四次舍身,其中大通元年(529 年),群臣以钱一亿万奉赎皇帝菩萨大舍。上既崇之,下弥企尚,于是信佛出家,蔚然成风,甚至出现“竭财以赴僧,破产以趋佛”的社会现象。此外,译经、讲经同样兴盛。据唐代智升撰《开元释教录》的资料,三国至北齐共译经1621部,共4180卷。笃信佛教的皇帝也升法座讲经,如梁武帝常在重云殿和同泰寺讲经说法,名僧硕学、四部听众,常万余人。译注佛经,登坛说法,阐扬教义,是发展宗教的重要途径。
竟陵王萧子良同样热衷于佛教,尤其是佛教赞呗。所谓赞呗,即运用旋律唱念经文,包括对佛德的歌咏赞叹。永明年间萧子良组织京师善声沙门,如龙光寺普知、新安寺道典、多宝寺慧忍、天保寺超胜及僧辩等“集第作声”,又令40余名高僧向慧忍学习唱诵技巧,最后制造了包括《瑞应》四十二契等在内的新声 300 余首。今《出三藏记集》卷十二《齐太宰竟陵文宣王法集录》载有《赞梵呗偈文》一卷、《法门赞》一卷、《梵呗序》一卷、《转读法并释滞》一卷。同时,卷十二《法苑杂缘原始集·经呗导师集》记有《竟陵文宣撰梵礼赞》《竟陵文宣唱制萨愿赞》《竟陵文宣王集第转经记》,应当是传声的部分成果。
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在天门发展兴盛的另一体现是在节令饮食习俗上。每年农历七月十五,当地佛寺“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普通民众则根据《盂兰盆会》中“有七叶功德,并幡花歌鼓果食送之”的经义要求,“广为华饰,乃至刻木割竹,饴蜡剪彩,模花叶之形,极工妙之巧”。
与此同时,佛教进入天门地区后发展势头强劲,佛教寺院也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其中以西塔寺、白龙寺为代表。针对天门地区佛教寺院的具体概况将在本章第三节详细叙述,故在此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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