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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人劳动习俗

发布时间:2014-02-11 09:01 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

  清末、民国时期,天门匠人大都有自己的作坊,所带徒弟一般三年出师,出师后,既可以单独开业,也可以留原作坊做工,第一年工钱比其他工人低。

  作坊规矩甚多。木匠砍板视为柜台,任何人不得落坐。斧头不得放置在砍板上,以防斧落伤人。建造房屋、制作家具的主人,应先请掌墨师傅。下料、画墨线均由掌墨师傅决定或自己动手干。篾作坊单日扎制筲箕,不扎制捞箕,否则,即视为不吉利。铁铺打铁用的铁砧、风箱只能置于门外或厢房中。

  “九佬十八匠”(即补锅佬、剃头佬、修脚佬、阉猪佬、杀猪佬、打榨佬、洗磨佬、盖锯佬、赶工佬;银匠、铜匠、铁匠、锡匠、弹匠、木匠、圆匠、窑匠、瓦匠、漆匠、雕匠、染匠、缝匠、篾匠、榨匠,外加茅匠、箍匠、皮匠)出门做生意时,以各自独特的方式招引顾客。如铜匠甩五块铜片串成的“铜响子”,铁匠敲打烂铁器,阉猪的敲小铜锣,抢刀磨剪的高叫“抢刀一磨剪哪!”补锅碗的,有的甩“铜响子”,有的高叫“补锅一补碗哪!”等等。

  新中国建立后,匠人多沿旧习,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补锅佬、洗磨佬、盖锯佬、茅匠、染匠逐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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