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政策有哪些?
1、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政策。对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标准1485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2023届级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一个月(含)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4、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不得与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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