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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办事流程
无需企业单独申报、系统自动更改费率标准。企业每月正常申报核定。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天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咨询电话:0728-529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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