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16:30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

  《天门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天门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实  施  方  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便捷、实惠、安全的智慧医疗创新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立足便民惠民,推进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为推进健康天门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撑。到2020年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础设施支撑体系逐步完善,监管和保障体系持续创新,医疗健康信息在政府、医疗机构、居民之间共享应用,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智慧、精准,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带来的实惠。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1.以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为试点,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医院。

  2019年,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面启动“互联网+”计划,包含: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全程服务新模式;全面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全流程移动就诊、医技检查统一预约、诊后患者智能随访、统一支付结算、综合数据可视化处理,实现医院院内业务流程升级,优化医院资源配置,提升人力、物力效率;开展预约挂号、报告查询、综合支付、在线咨询、远程视频问诊、电子处方、线上药房、体检服务、专病服务等创新应用,实现医院院内业务互联网化,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医院门诊量和医生的合理收入;整合商业保险、医疗分期、健康管理等大健康产业上下游资源,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基层卫生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形成数据共享,与医生集团、专科医盟、名医专家形成业务协同,为群众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以每位群众拥有一项专属健康服务为目标,推动全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创新。

  同时,市中医医院将深入推进医院改革,为群众提供预约挂号、双向转诊、检验检查结果、健康档案查询、网上咨询等服务,加强与中国银行天门支行合作,拟投入自助设备50台。主要内容包括就诊卡的使用、医生在线问诊、电子处方流转及药品配送、微信医保支付、诊后随访、学术科研大数据、医学AI实验室以及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等,对互联网诊疗平台的建设包括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教学、远程病理、影像、超声等以及学科协作、院内智能化培训、协作单位之间实现互联互通,患者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实现共享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优化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平台功能与应用,推进便捷有效的网上签约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

  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平台功能与应用,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使居民了解和掌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平台功能与功效。提高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互动平台的使用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3.以医联体为整体,加快远程医疗建设。

  搭建智慧会诊平台。以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为标杆,在各自牵头的医联体内,着力提升全市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健康”整体水平。2019年,以医联体为单位,开展远程检验系统建设,使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检查可享受到三甲医院的检验服务。到2020年,运用云技术整体搭建的智慧会诊平台,实现远程影像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影像数据库,打通医联体主体单位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数据壁垒,构建统一检查标准,汇总影像诊断数据。

  提高远程检查、检验互认度。在已建成的远程心电、远程影像的基础上,提高医联体内部检验结果的互认度,节约病人检查费用,在医联体内建立合理的分级转诊格局。同时,加强市三甲医院与省三甲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合作系统建设,提升我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4.以便民利民为导向,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卫服务”建设。

  拓展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快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探索推进医防结合。不断优化全市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在已有的医卫协同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实时共享。

  推动个人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利用微信公众号“健康天门”平台,向个人提供健康档案查询业务,方便群众查询自身健康信息,调动群众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群众获得感。

  推进基本公卫手机APP慢性病随访服务应用,进一步简化公卫人员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5.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大便民就医和健康知识推广力度。

  将微信公众号“健康天门”相关功能归集到拟建的“天门通”APP上,通过“天门通”APP,挖掘网上预约挂号、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报道、查询系统、互动版块等功能;加大健康科普知识精准推送力度,大力推广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素养、自我健康管理能力,提升健康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6.以全民健康平台为依托,推进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

  依托我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电子健康卡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及相关网络设施,与国家、省级居民健康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联通。分期分批实现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系统与电子健康卡的全面对接。以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突破口,以二、三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抓紧完成各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健康卡接口改造、患者主索引统一注册、识读终端和自助设备布放等受理环境改造工作,支撑跨系统、跨机构、跨地域“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健康服务一卡(码)通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

  7.推进异地就医结算。

  持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将更多的基础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和广大“双创”人员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支付政策等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医疗费用信息、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监控,规范诊疗行为,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委)

  8.落实“互联网+”人才建设和医学教育服务工作。

  大力引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专业人才,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充分利用卫生健康教育平台和网络科普平台,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要把“互联网+”作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同时将是否利用“互联网+”开展继续医学学习作为医务人员评优的依据。(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9.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将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死亡医学证明信息、全员人口统筹信息等系统接入地方政务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推广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审批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快捷办证、查询信息、了解政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

  1.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全面启动关键基础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整改工作。到2020年,全市各医疗机构全面完成关键基础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

  加强数据管理,切实提高重要数据与公民信息保护能力,加强业务专网与网络边界保护措施。日常工作中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积极防范重要数据丢失。(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经信局)

  2.落实实名制就医。

  到2020年,实现居民通过唯一ID号在市域内就医信息的互通互享。(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

  3.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

  加大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设备的投入力度,逐步完成对基层医疗机构网络、信息化设备的升级改造,缩小基层医疗机构与市直医疗机构信息化差距。加大智能医疗设备、自助付款终端等设备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使用率。目前市直医疗机构已逐步使用自助付款终端,下一阶段将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使用自助终端付款。

  开展三级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建设,确保到2020年三级医院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以上,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与健康天门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医联体内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两个牵头医院的带头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市卫健委和各医疗机构要把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就医诊疗摆到突出位置,加快创新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努力做到有创新、有特色、有提高。

  (二)加强宣传普及。大力宣传“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政策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互联网+医疗健康”在市民心中的认可度,培养和改变患者的就医习惯,多举措帮助患者更好的掌握和了解“互联网+医疗健康”带来的便利,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融合创新、规范发展。

  (三)加强学习。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学习,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因地制宜,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引入优质资源,提高医疗健康服务的可及性。


相关链接: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