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认定?
房屋的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买受人能否主张开发商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违约金又是如何认定的?一起来了解下吧!
01什么是逾期交房违约金?
逾期交房违约金,又称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指的是开发商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时需承担的违约金。
02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认定?
开发商逾期交房承担责任的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标准,原则上是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认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可按照迟延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03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的衡量标准?
一般以迟延交付房屋给买受人所造成的租金损失作为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的标准。
04逾期交房违约金约定按日累计计算的,计算止点应如何认定?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自逾期之日计算至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由开发商通知买受人收房之日。
05什么是逾期办证违约金?
开发商具有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义务,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取得初始登记并交付办理转移登记有关文书时需向买受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办证违约金。
06逾期办证违约金如何认定?
原则上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予以认定。
07逾期办证违约金约定按日累计计算的,计算止点应如何认定?
原则上计算至开发商取得初始登记并能够交付办理转移登记有关文书之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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