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具体措施 (试行)》 (鄂环督[2022]8 号)及《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 [2022]26 号 )要求,市水利和湖泊局完成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48)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4天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反馈。反馈电话:0728-5222086 反馈邮箱:tmhz123@163.com
附件: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48)整改情况公示清单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国家部委网站
市直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
官方微信
扫一扫添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