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28427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名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天门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
文号
天政发〔2021〕1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天门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10:52 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公示地价体系,促进全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根据国家相关规程和《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0〕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天门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目前建设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并批复,现予以公布

本次天门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天门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2.天门市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3.天门市城区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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