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19-04-29
解读类型
其他
解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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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29 09:58 来源:天门市人社局

  一、出台背景

  家庭服务业是我省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之一。家庭服务业作为生活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民生、增加就业、扩大内需、提高民众幸福感具有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建立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规范完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基本形成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家庭服务企业为骨干,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多层次家庭社会化服务体系。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覆盖全市,就业容量显著增加,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三、主要内容

  (一)统筹发展

  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业态;因地制宜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居家服务、家庭用品配送、家教、洗染、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等业态;发挥家庭服务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大型龙头企业。逐步建立家庭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实现家庭服务企业线上线下同步发展,推动家庭服务业转型升级。引导鼓励互联网企业提供家庭服务,共同打造“互联网+家庭服务业”。

  (二)扶持政策

  加强资金扶持。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可按照市场机制向社会购买家庭服务,用于贫困残疾人家庭、社会孤儿、烈属等困难群体与特殊帮扶对象。

  加强人才支撑。发挥各类培训院校与培训机构作用,加强家庭服务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开设家庭服务业相关专业,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从事家庭服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中高级专业人才。

  优化发展环境。严格落实国家涉及服务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实行养老等家庭服务机构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同价;支持行业协会发挥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规范行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服务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

  保障和维护合法权益。对各类家庭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推进家庭服务企业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庭服务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畅通从业人员维权“绿色通道”,妥善处理服务纠纷和劳动争议。

  四、出台意义

  本《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信息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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