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1-04-22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市科技局关于《天门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2 11:19 来源: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科技部关于印发<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天门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3个方面,27项措施。

《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明确建设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传统产业转型、新兴产业培育和城乡协同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新型产业体系构建,聚集科技创新要素,营造科技创新环境,到 2022 年,建成“省级创新型县(市)”。

第二部分,明确重点任务。理清部门职责,深入开展产业体系构建工程、创新平台建设行动、创新主体培育行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创新人才培育行动、科技金融融合行动、创新生态优化行动和科技创新惠民行动,完善现代农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体系构建等27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第三部分,明确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协调推进、考核管理、宣传推广等是个方面,统筹推进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确保工作措施到位、指标有序推进、创新氛围浓厚。


解读单位:天门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吴江  1827169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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