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8-03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文字解读】《天门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3-08-03 09:27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天门实际,起草了《天门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出台过程

制发了《关于征求天门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书面征求了全市各乡镇办场、市直各部门的意见,市政府办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若干措施》主要涉及财政、税务、人社、住保、金融等部门的优惠政策,主要政策优惠内容与省政府的优惠政策保持了一致,个别指标针对天门实际进行了细化。

三、出台意义

《若干措施》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为了提高市直部门服务的针对性,促进全市个体工商户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推进天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含六个部分,总共三十四条。

一是延续阶段性缓缴和优惠保险费政策,延续阶段性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降低经营场所使用成本。 二是减免增值税,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实施契税优惠,顶格实施“六税两费”减免,实施重点群体税收减免,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三是降低支付手续费,扩大信贷规模,加大担保增信力度,提供专属信贷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模式,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优化征信管理服务。四是推进“育苗”“壮苗”行动,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分型分类培育个体工商户,促进“个转企”。实施质量技术帮扶行动,加强标准化服务指引,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和服务。支持参与政府采购,支持提振消费,支持线上经营。五是提供便利化准入准营服务,支持自主歇业,包容审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六是优化职业培训服务,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发展监测,优化常态化发展保障机制。

    五、适用范围

天门市辖区内个体工商户。

六、适用期限

《若干措施》中各项政策措施除明确规定时限外,有效期3年。

本政策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实施期间,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解读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许可科    

联系方式0728-5238738

     八、名称解释

    “个转企”: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登记为公司制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小个专”:指的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三者的简称,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就业创业的重要渠道。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关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