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天门市高投腾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门市天仙大道2号
工程概况:本工程新建规模为1450m3/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附属设施,服务范围为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东区),包含20万吨铝型材加工及阳极氧化项目、锂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三个子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6241.34m2,总投资5661.9万元。
二、公众意见表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参意见表:附件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2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门市高投腾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湖北省天门市侨乡街道开发区侨兴街4号
3、项目联系人:王华
4、联系方式:18071981067
五、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鑫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24-244807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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