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新建20万吨铝型材加工及阳极氧化项目(二期)环境影响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30 09:32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新建20万吨铝型材加工及阳极氧化项目(二期)环境影响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新建20万吨铝型材加工及阳极氧化项目(二期)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门经济开发区天门高新园天仙大道2号。

(4)项目概况:

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新建20万吨铝型材加工及阳极氧化项目(二期)以挤压铝型材为原料,新建铝型材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年产铝型材20万吨。配套表面处理、阳极氧化、电泳等主体设施、设备,总投资3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立铭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18071981067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北鑫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724-2448078

电子邮箱:25101393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六、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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