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潭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4:50 来源:净潭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净潭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天门市净潭乡状元大道109号;邮编:431730;电话:0728-45312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净潭乡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与各项工作联系起来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净潭新时代”微信公众号、天门日报等宣传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条。以便民为导向,及时迅速公开信息,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信息。坚持“零失误”原则,按规定公开信息,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把牢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可靠。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制作严格遵循标准、规范,保证内容清晰准确。严格审核要求,确保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定期对政府信息更新和整理、定期对信息公开渠道维护和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乡利用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天门日报、LED显示屏宣传标语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动态,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乡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加大对公开信息监督审核力度,坚持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工作,自觉接受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合法性。截止202412月31日,社会群众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较好,全年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净潭乡无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净潭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来源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重点领域信息收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村(居)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方式和途径,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落实好政策解读所要求的相关链接导入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落实重点领域信息收集工作,组织乡直单位负责人、各办公室主任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大村(居)信息公开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确保村(居)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2024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村(居)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三是重点领域信息收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举措: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对我乡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重点领域信息上进一步组织学习培训,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提升信息收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度净潭乡没有相关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2024年我乡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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