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21号,邮编:431700,联系电话:0728-522913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市局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完成。2021年,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条,其中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消费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176条,服务发展、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机关建设等政务信息动态99条,财政预决算、采购招标等其他信息14条。我局主要领导参加市政府网在线访谈、“行风热线”、“我为群众办实事,纪委请你来评议”访谈各1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市局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5条,均已依法进行答复,依申请公开工作未被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市局依照国家相关保密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所有政府公开信息均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严格审核并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签字存档备查,确保信息安全。
(四)监督保障情况。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管理工作制度》《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局党组书记审看重要稿件,有效保障了市场监管领域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6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86 | ||
行政强制 | 5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局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5条,均已依法进行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2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丰富。
改进情况:制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强调;制定了《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管理工作制度》《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举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新闻宣传与信访工作专题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二)2021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站位不够高,公开信息存在不全面、不及时等薄弱环节。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适时制发《关于做好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问题整改的通知》明确责任,细化问题清单分解表,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全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程序和要求办结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天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32号),市局办公室制发了《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就相关公开内容、要求进行了明确,切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按相关要求对涉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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