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0:02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21号,邮编:431700,联系电话:0728-52448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关切,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深化拓展政务公开领域,规范重大决策全过程公开,多维度提升政务公开标准规范。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6条(含镜像引用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贴近民生工作信息48条,财政预决算17 条,“双随机、一公开”3 条,工作动态类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14 条,已答复14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条),被提起行政复议0条,规范答复率100%,均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定完善《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管理工作制度》《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发展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未独立开设门户网站,依托天门市人民政府网,设立市场监管局首页,结合部门实际开设栏目,实时发布更新部门概况、工作动态、提示警示、通知公告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问题督促整改,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绩效考核指标,有效保障了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梳理系统各部门公开工作要点,切实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广泛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平、公正、准确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处理行政许可28856件,行政处罚1094件,行政强制41件,无制发和废止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8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4

行政强制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14条,答复14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0

0

0

0

0

11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被提起行政复议0条,无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问题: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对依申请公开组织相关研讨会,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标准,全面提升业务水平,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

本年度主要问题:决策公开质量不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同步制定公开解读方案。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全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程序和要求办结并在经求代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决定公开的回复予以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了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深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序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遵循“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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