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天门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28-52220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细化工作措施,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成立了市发改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求各科室通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责任化运作,不断完善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委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27条;在市委书记专属留言板回复信息12条;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回复信息39条,严格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邮寄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13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与市政务局沟通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要求积极推进市发改委信息公开版块运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政务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等栏目。结合发改工作,设置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公共服务等专栏,推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坚持“谁分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依申请公开件逾期事件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并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45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1 | 3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3件,均已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2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6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1 | 2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的有1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不够规范,答复时间较长。
改进措施:2023年度,我们积极探索建立更加规范、合理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提升答复的准度、精度,同时缩短答复的时间,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原则。
(二)2023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部分栏目未及时更新信息。
改进措施: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零元。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我委收到市政协交办提案共13件,其中会办10件,独办3件。从提案内容来看,涉及教育类提案1件,交通物流类提案3件,优化营商环境类提案7件,城市建设类提案2件,均按时保质办理完毕,见面率、答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类信息22篇;价格政策公示公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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