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天门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门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0728-52220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门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管理高效化,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全渠道平台,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价格收费等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涉及我委行政权力清单、政务动态、规划总结、财政信息、业务工作等政府信息,确保部门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持续推进主动公开。2024年,我委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机构简介、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价格收费等各类信息138条。做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是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我委收到25起依申请公开案件,均及时查收并答复,获得申请人的一致好评。
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以《条例》要求为基准,为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我委严格规范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对于政府信息的发布,实行领导审核制度,所有信息发布需经领导审核同意方可发布。
四是切实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多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相关信息,努力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同时要求具体负责同志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储备,及时跟进上级部门关于平台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工作。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我委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委公开工作评价较好,2024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3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5件,均已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1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1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24 | 1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的有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栏目未及时更新信息。
改进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
(二)2024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还存在内容不够充实,信息量较少的问题。
改进措施: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安排专人负责,提升信息公开持续性、专业性。严格落实各科室主体责任,加大信息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零元。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我委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6件。按时完成并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类信息11篇;价格政策公示公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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