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0 来源:天门市公安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编制发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要求,天门市公安局编制2023涉公安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门市公安局联系(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69联系电话:0728-5352019电子邮箱:gajysq@tianme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对标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公安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项目进行推动,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并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制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4个大类10项重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2023年,市公安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对接“湖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依申请公开系统,安排专人及时查收,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完善受理、回复、办结工作流程,积极加强与申请人对接沟通,提升答复办理水平。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均已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发布程序要求,强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查,落实单位主要领导终审把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11日至20231231日,在“平安天门”微博公开254条,浏览量207万;微信公众号“平安天门”原创公开文章242条;“天门公安”新媒体全平台粉丝量达146万,抖音、快手平台年度浏览量破10亿,头条号年阅读量超过1000万。

(五)强化监督保障工作

主动开展政务公开自查自纠自评工作,对标公开栏目信息更新频次和更新质量,确保各类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市公安局公开行政处罚374条,处理决定2736件;行政许可公开49条,处理决定495247件;行政强制27条,处理决定6471件;2023年,天门市公安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1533.7695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52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36

行政强制

64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33.76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复杂敏感、涉及多个业务部门或者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牵头组织指挥中心、督察、法制、治安、交警、出入境、禁毒、内保等警种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确定答复意见。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均已按期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市公安局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上一年度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报送不够主动,界定不够明确,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务信息缺乏特色,检查指导交少,相关配套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网页更新维护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安培训力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讲授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的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的重要话题,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不断探索创新新媒体公开方式,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二)2023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培训不多。二是网站栏目建设和维护更新频率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提升公开意识,加强审核力度,提升公开意识,加强审核力度,提升信息来源质量,从源头上减少错误信息出现,提高信息的准确性。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局各单位开展常态化政务信息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务网站功能配置,提高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便民服务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局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30件。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涉公安相关信息。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相关信息130篇次;在新闻媒体上(包含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主动公开公安相关信息,及时解读政策,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天门市公安局

20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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