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5:47 来源:天门市公安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编制发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要求,天门市公安局编制2024涉公安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门市公安局联系(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69联系电话:0728-5352019电子邮箱:gajysq@tianme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公安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联动、协同发声,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项目推动,明确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4年,市公安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湖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依申请公开系统,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信息建档管理,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1件,均已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情况等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栏目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发布程序要求,强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查,落实单位主要领导终审把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类分级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网站监管年度表等专题专栏6个。充分利用“两微一抖”“快手”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及时解读政策,广泛宣传全市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方面的工作情况。202411日至20241231日,在“平安天门”微博公开67条,浏览量200万;微信公众号“平安天门”原创公开文章148条;“天门公安”新媒体全平台粉丝量达125万,短视频平台年度浏览量破亿。

(五)强化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发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考评方案,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公开行政处罚374条,处理决定2634件;行政许可公开49条,处理决定425777件;行政强制27条,处理决定1145件;2024年,天门市公安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1292.1988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57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34

行政强制

11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92.19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复杂敏感、涉及多个业务部门或者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牵头组织指挥中心、督察、法制、治安、交警、出入境、禁毒、内保等警种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确定答复意见。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1件,均已按期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市公安局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上一年度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培训不多。二是网站栏目建设和维护更新频率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提升公开意识,加强审核力度,提升公开意识,加强审核力度,提升信息来源质量,从源头上减少错误信息出现,提高信息的准确性。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局各单位开展常态化政务信息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听取、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需求,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信息公开接“地气”,顺“民心”,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二)2024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仍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仍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媒体矩阵管理。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发挥媒体矩阵联动优势,提升公安机关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与引导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4件,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涉公安相关信息。2024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相关信息209篇次;在新闻媒体上(包含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主动公开公安相关信息,及时解读政策,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天门市公安局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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