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8:27 来源:经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上进行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28-522894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经信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张文辉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办公室具体抓办理,确定了信息公开栏目具体负责人,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登记台账,由信息公开栏目负责人登记公开信息,办公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做到了每发布一条信息,审查一条信息,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是夯实基础,健全各项制度。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市经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本)》、《市经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2020年本)》、《市经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市经信局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每月按时报送信息公开月度统计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突出重点,多方强力推进。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权责清单、事项审批及部门预算、决算等内容,我局积极编制,并在核对无误后及时公开,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效性;与天门日报联合推出“天门工业专栏”,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情况、企业生产情况以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实时报道,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转载,多方面展示我局工作职能、工作动态及工作成效。

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我局目前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对所有的便民事项在办理时限进行了优化,全部事项开通网上办、马上办,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大幅缩减,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更新工作动态54条,规划总结2条,部门文件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各1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领导信息6条,内设机构1条,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化解过剩产能1条。

2020年,我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权责清单7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许可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其中行政许可数量较上年增加1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为2项,采购总金额为103506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6

2

4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8

-2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0350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经信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非推荐词)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市经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21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机关会议和学习会议等形式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采用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便民手册以及微信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局职能,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工业经济运行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重点抓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工业经济运行等重点领域公开,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门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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