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1:25 来源:市气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上进行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天门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52223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门市气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气象局、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和市民朋友关切的气象问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2020年,天门市气象局以防灾减灾、服务民生为宗旨,以灾害性天气预警、行业动态、为疫情防控提供气象信息保障等为重点,全年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2条,在天门日报发布各类信息5条,在湖北气象发布各类信息68条,在中国气象局发布信息1条,在“天门气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0余条,制作发布各类气象服务材料近400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天门市气象局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依法主动公开0件;积极推进气象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年度处理行政许可事项4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行政检查)事项51件。规范财务管理,年度政府采购1次,购买产品涉及电脑、打印机等,采购金额共计12230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3

0

9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4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68

-17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2230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度天门市气象局未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天门市气象局无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天门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按照要求完成任务,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较为单调,涉及政务动态较多、社会监管类较少。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不清,公开形式相对较为单一。

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正度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尤其是社会监管类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推广天门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应用,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门市气象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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