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9:25 来源:天门市气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天门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522236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门市气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湖北省气象局、天门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防灾减灾、服务民生为宗旨,围绕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防汛抗旱、行业动态等工作提供气象信息保障,开展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天门市气象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做实重点领域信息统计公开。全年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条(包括工作动态24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总结2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0条),在湖北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1期,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渠道公开信息3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对公开申请进行研判并及时公开。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天门市气象局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定岗定责,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天门市气象局本年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优化。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各科室之间工作推进

(五)监督保障情况。天门市气象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进行审查,落实“经办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把关,做到审查监督有人管、发布内容全负责、公开工作有专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天门市气象局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累计有效件数9件;积极推进气象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年度处理行政许可事项6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行政检查)事项5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天门市气象局未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天门市气象局无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部分栏目发布延时的问题,2023年度天门市气象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及时进行栏目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被上级部门采用信息数量占比低,下年度我局将提升信息质量,扩大信息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因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度天门市气象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度天门市气象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