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17:47 来源: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天门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陆羽大道(西)40号;邮编:431700;电话:0728-5239568;传真:0728-5238810;邮箱:zwjysq@tianme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业务培训

2019年,在全市机构改革后,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确定了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各地各部门也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明确相关的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负责。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市召开了“深化政务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培训会,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印发了《2019年天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


(二)加强主动公开,着力重点领域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16200余条信息。更新了机构改革后的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内设机构信息、领导信息等信息,发布了各单位的2019年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着力推进“五公开”,开设专栏发布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信息,对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行全方面公开。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我市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了权责清单3539项(依申请873项,依职权2291项,公共服务375项),其中行政许可515项、行政给付35项、行政奖励40、行政确认98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处罚2022项、行政强制99项、行政检查160、行政征收10项和其它行政权力177项,另外还公开了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收费清单、跑动次数清单、通办事项清单、通用目录清单等信息。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市在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了扶贫信息47条、政府采购招投标431条、财政信息164条、公共资源配置427条、减税降费30条、保障性住房34条等信息。


四是做好政策文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以文字、图文、视频、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了47余条政策解读信息。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在市政府网站新增政务督查、政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公开了2018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580余条。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范围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将所有单位统一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信息,并制定了《天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信息资源库建设到全省统一平台,确保了网站后期运维的安全可靠。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按照省政务管理办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天门实际情况,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了自查,对功能相近、用户度关注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和关停备案,按程序关停了皂市镇、多宝镇、审计局、统计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等单位的微信公众号。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工作的通知》,部署了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对我市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统一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上进行了备案。


(四)规范依申请制度,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天门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地各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并开通了依申请公开GOV邮箱,要求各地各单位统一使用“gov.cn”邮箱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的渠道。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我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干部实绩考核,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把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通过下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对全市运行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对各单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实用、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确保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公开的信息更加贴近社会关切,满足群众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801

205

11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2766

-216

2231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3588

-1179

3569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2022

0

4978

行政强制

99

0

10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

1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7

821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3

1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1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2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9



3

1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3

2

1

3


6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方面不到位。二是落实“五公开”不系统,不全面。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改进: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的融合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内容实用,服务群众更接地气。二是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全过程,加强督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实效。推进通过网络征求意见、意见征集的反馈等。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提高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市通过持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巡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等督导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干部实绩考核,把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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