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0:00 来源:市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要求,编写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数据有疑问,请与天门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728-52244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紧扣统计工作职能,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更新机构设置、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统计信息、规划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并更新修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年公开各类信息5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受理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对所公开信息内容建立信息审查、报送、发布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拟稿、审核、发布等各环节的责任人员和具体要求,确保所发布的每一条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符合保密规定。做到保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我局统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及早,做好公开目录动态更新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工作。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主动公开数据解读、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在全局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科室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强政务公开的考核和管理。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49条,其中统计信息23条、工作动态13条、政策5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6条、其他类2条。本年度我局无规章类信息,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上报工作较为滞后,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广泛性和深层次不够,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2024年从两方面改进,扎实有效推进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公开统计信息,提高统计工作社会影响力。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出发,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深入公开统计信息内容,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在为公众提供便利化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力度和频率还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高质量政策解读信息偏少。

2025年,市统计局将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连续性和透明化作为前提,将始终如一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围绕中心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着力提升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常态化自查网站栏目是否更新、信息是否准确、链接是否可用、要素是否齐全、互动回应是否及时等,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无相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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